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招标公告

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招标公告

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LFHRZB-*******-2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临汾市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就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192万元。共划分为十六个包,各包项目概况和拟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包:便民导视牌(火车站—信合路40块;鼓楼南大街—脸谱桥22块;铁路医院—神舟装饰城30块),LED显示屏(鼓楼广场西北角1块,贡院街与体育街交叉口西北角1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宽银幕影视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第二包:京昆高速临汾收费站外广场东排落地看板1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浩斯特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第三包:京昆高速跨线桥临汾段K710+500(土门口北)广告牌1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浩斯特广告有限公司。预算:8万元。

第四包:临汾西站出站口商业广场最东排包柱灯箱30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浩斯特广告有限公司。预算:22万元。

第五包:108国道与五一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户外楼顶广告2面,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巨华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第六包:临汾高铁西站围栏广告10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巨华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5万元。

第七包:尧都区南外环道旗广告(整街)123根栏杆,246块道旗,492面,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巨华广告有限公司。预算:8万元。

第八包:高速临汾收费广场内往太原方向的西北角擎天柱1个,拟成交供应商:临汾未来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第九包:高速临汾服务区北100米擎天柱1个,拟成交供应商:临汾未来广告有限公司。预算:9万元。

第十包:高速运城方向横跨桥广告牌,拟成交供应商:山西大贺天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算:15.5万元。

第十一包:高速路入口与迎宾路口交叉处三面擎天柱1个,拟成交供应商:山西尧鑫誉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算:9.8万元。

第十二包:一级路口甘亭收费站北一公里处广告牌横跨两面,拟成交供应商:山西尧鑫誉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算:8.7万元。

第十三包:机场大道擎天柱2个,拟成交供应商:山西科瑞达广告技术有限公司。预算:19万元。

第十四包:滨河东路南延擎天柱2个,拟成交供应商:临汾晨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算:17万元。

第十五包:滨河路北延西芦村口大型横跨1个,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尧都区百诚众信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第十六包:市内1600辆出租车车顶LED飘字,拟成交供应商:临汾市尧都区百诚众信广告有限公司。预算:10万元。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临汾市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于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23日共两次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报名供应商各包只有一家,均废标(未成交),且在采购过程中没有其他供应商进行质疑。为确保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采购任务如期完成,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7月8日(5个工作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1*****888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尧都区滨河东路南延平阳国际A座11层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8*****188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单位

临汾市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

192万元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田月华

副教授

山西师范大学

秦军民

高级工程师

临汾市金洋州地产

侯大增

讲师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理由

临汾市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于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23日共两次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报名供应商各包只有一家,均废标(未成交),且在采购过程中没有其他供应商进行质疑。为确保2019年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采购任务如期完成,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论

证情况及意见

专家意见1:该项目两次发布公告,均招标失败,经审查招标公告无倾向性、诱导性、歧视性、不合理条款,采用单一来源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专家意见2:2019尧文化广告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容无诱导性、倾向性,程序合法,公告发布两次后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招标失败。且无其他单位质疑,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意见3:经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选定单位无倾向性、诱导性、歧视性等不合理情形。项目经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均废标。符合供应商只有一家,且无其他供应商质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签字:田月华、侯大增、秦军民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2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宣传单 广告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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