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镇钟洋河闸至河市大桥两侧溪堤Ⅰ、Ⅲ期整治工程(泉州市)

河市镇钟洋河闸至河市大桥两侧溪堤Ⅰ、Ⅲ期整治工程(泉州市)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河市镇钟洋河闸至河市大桥两侧溪堤Ⅰ、Ⅲ期整治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河市镇钟洋河闸至河市大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类型:水利、市政工程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长约403.89米(桩号0+491.3~0+895.19)溪堤整治工程。本次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可参投其中一个标段。其中桩号0+491.3~0+895.19左岸溪堤整治Ⅰ期工程为第一标段;桩号0+491.3~0+895.19右岸溪堤整治Ⅲ期工程为第二标段。
6、投资额:两个标段约220万元人民币
7、资金来源:上级拔款及自筹
8、建设工期:75日历天
9、工程质量:合格
10、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政府
11、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一施工资质均可:
①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资质的施工企业;
②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保证能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其数量与品种应能满足工程的施工作业要求;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投标申请人若为水利水电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应持水利专业;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应持市政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不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6、福建省外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复印件;
7、非福建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防“非典”健康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准参加招投标活动。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贰拾万元。
9、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打锡街支行
账号:****************
三、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资格审查申请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
1、法人单位介绍信;
2、经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身份证;
4、《项目经理经营手册》(若有);
5、非福建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防“非典”健康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准参加招投标活动。
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申请须知为准。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报名。
四、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3月19日(节假日照常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地点: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泉州市津淮街中段水电大厦二楼)。
五、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政府(盖章)
联系人:郭永生
电话:135*****94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王明杰
电话:****-**************
2004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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