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政法委购高速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证明;(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政法委购高速复印机 2、招标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Q19-035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法委购高速复印机 数量:1台(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嘉定区永盛路1300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元(国库资金:1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07-0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02 09:00:00至2019-07-05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9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9-07-09 09:05:0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询价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XX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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