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LS-JLTXY190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雄县公塘乡自来水厂安全饮水项目已由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当发改字[2019]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拉萨市当雄县公塘乡
2)建设规模:取水工程:设计规模为4200m3/d,厂区自用水量为10%,设计水量4620m3/d。新建一座拦水坝取水构筑物,征地面积2556.8m2。
原水输水工程:原水输水管1根,直径DN315,管道长2.9km,管材为PE,压力1.0MPa。
净水厂工程:净水厂一座总用地面积3808m2;包含新建厂区总建筑面积915.69m2、新建厂区道路广场991.1m2、新建厂区绿化面积1508.84m2。
配水管网工程:配水管网起点为新建自来水出口,终点为现状配水井处,全长约5.5km,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DN450,重力流入现状配水井等。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 7 月 2 日至2019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五大员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7、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
8、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水利局
地 址:拉萨市当雄县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哈达滨河花园西区2排2栋9单元4号
联 系 人:吴 工
电 话:
166*****8092019年 7 月 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