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太科园配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太科园配套小学新建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太科园配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太科园配套小学新建工程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的批复锡新经发[2017]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科园配套小学新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弘毅路以北、华谊路以东地块内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918.8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层数1~4层;建筑物高度(最大):18.9米;其中:地下室11979.2平方米,1、2#教学楼约9585平方米,3#食堂约3031.01平方米,4#实验楼约4684.2平方米,5#综合楼约2273.17平方米,风雨操场楼约2013.3平方米,7#看台约299.9平方米,8#门卫约53平方米。主要包括:1、综合布线系统;2、综合管路系统;3、网络系统;4、机房工程;5、综合安防系统;6、一卡通系统;7、停车场管理系统;8、安全防范系统;8、能源监测系统;9、信息发布系统;10、校园广播系统;11、多媒体教学系统;12、微格教室;13、校园电视台;14、学生接送系统;15、多媒体会议系统;16、移动录播系统;17、云桌面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1140万元 2.1.4工期要求:1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智能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来在本单位独立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17/7/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7/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4/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月01日9:00时至2019年07月08日17:00时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 地址: |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府海东 | 联系人: | 朱婷婷、陶吉 | ||||||
电话: | 电话: | ****-********、138*****247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4@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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