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第一食堂、商店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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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我院现对第一食堂、商店经营管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公司承包人前来竞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我院现对
第一食堂、商店经营管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公司承包人前来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一食堂、商店经营管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
承包方式: 承包经营
经营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石油化工实训大楼一楼
资金来源:承包人投资
竞标内容:第一食堂、商店经营。
货币名称: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1、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2019年7月16日后仍在我院经营食堂和商店的公司法人、股东以及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近三年内在广西区内承包具备供应3000名学生以上用餐能力或食堂就餐面积1000㎡以上或就餐座位500人以上高中或职业院校食堂独立经营二年以上。
四、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饮食公司法人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近三年内在广西区内承包具备供应3000名学生以上用餐能力或食堂就餐面积1000㎡以上或就餐座位500人以上高中或职业院校食堂独立经营二年以上证明材料、主要菜品和主食及价格等。
五、食堂条件及承包要求
1、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2、2019年7月16日后仍在我院经营食堂和商店的公司法人、股东以及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近三年内在广西区内承包具备供应3000名学生以上用餐能力或食堂就餐面积1000㎡以上或就餐座位500人以上高中或职业院校食堂独立经营二年以上。4、承包人需向我校交纳经营风险押金50万元(承包期满无不良记录退回押金)。
5、承包人每学年需向学院交纳管理费下限80万元。投标人可在80万元以上往上报价,但上限不得高于200万元。
6、经营年限:5年
7、学院食堂供应学生普通用餐、教工用餐和少量来访学院人员招待餐,要求品种丰富,物美价廉,数量保证,质量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色香味俱佳。
8、承包人在承包经营食堂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上级和学院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接受学院膳食管理员的监督,物资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健全、执行规范,实行库房统一管理并定期盘点,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9、食堂可经营饭菜、粥、粉、面食、甜品、烧烤小吃、糕点豆浆、油条等品种。商店经营的物品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用品,禁卖烟酒。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超范围经营。
10、饭菜销售价格原则上一年一定,价格一经学院核定,食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果市场价出现大幅波动,经学院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11、承包人可以无偿使用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也可以根据需要添加设施设备(含装修),承包期满后全部交给学院。做好食堂各种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和维修等工作,承包期满后完好无损地交给学院,损坏和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过程中所需员工工资及“三金”、水电费、垃圾清运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等一切费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卫生责任事故和工伤责任事故的责任。食堂员工住宿原则上由承包者自行解决,如在学院住宿允许条件下,经学院同意可承租学院公有住房,租金按15元/㎡·月计、物业管理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3、水电费按月交纳,水电价格,水费按4元/m3和电费按1元/Kw.h收费。垃圾清运费每月交1000元,按学期交纳。以上费用承包者收到学院缴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到我院财务科交费。
14、承包者在承包期间不得将食堂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经营风险押金50万元。承包者不得单方面终止承包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的,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后方能终止承包协议的执行,经营风险押金50万元不退还。
15、食堂燃料只允许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和电作为燃料,禁止使用原煤、煤球和木柴。
16、承包人须负责在石油化工实训大楼11楼西北面的排烟道加装至13楼顶,需对操作间设施设备窗户、吊顶等维护与维修。
17、承包人须负责在石油化工实训大楼1楼安装3台全直流变频多联机组(整体式) MDV-900W/D2SN1-8X1,27台风管式室内机 MDV-D125T2/N1-C(B)及其相配套的设施设备等。
18、承包人必须保证在2019年 8 月 20 日之前将饭堂和商店正式投入营业。
19、就餐区须保持现状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
20、从业人员要求、进货要统一配送并严格执行学院《食堂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暂行管理规定》。
六、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清单、服务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书密封并加盖印章,写上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当面递交。
七、公示时间
2019年7月2日—7月5日
八、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注意事项
1、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办公楼四楼413号房进行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
2、饮食公司法人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年内在广西区内承包具备供应3000名学生以上用餐能力或食堂就餐面积1000㎡以上或就餐座位500人以上高中或职业院校食堂独立经营二年以上证明材料等。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7月5日下午18时在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办公楼四楼408室递交(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
****-*******),逾期不受理。
十、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壮锦大道支行
帐 号:
****************9
十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