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道路路面工程(福州市)
长乐市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道路路面工程(福州市)
施工招标公告
榕昇[2004]施006号
招标人:长乐市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层
联系人:于小燕
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长乐市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道路路面工程
建设地点:长乐市车里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约2公里
工程投资:约180万元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工 期:50日历天质量:合格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若为外省施工企业应已按闽建筑[2003]55号文的规定登记备案。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且投标过程和施工过程(若中标)中不能更换。
报名时间:2004年3月8日-12日下午5:00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应由该项目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①法人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介绍信无效)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年审及变更记录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③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年审及变更记录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④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年审及变更记录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⑤投标申请人若为外省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已按闽建筑[2003]55号文的规定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以上①—⑤资料将作为判断投标申请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将不予接受,以上资料原件经核对后将退回给投标申请人。
报名地点: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人确定:①当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3家)时,依法重新招标;②当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为3~10家(含10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均被确定为入围的投标人;③当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多于10家(不含10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抽选10家确定为本工程的投标人。
长乐市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指挥部
福州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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