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招标公告
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已由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018-430153-47-03-0066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湖南建工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二、三区监理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康宁路以南,319国道路以北,丁香路两厢。
2.3 建设规模: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包括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分区图详见附件1)。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一区、二区、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5606㎡,地上约188495㎡,地下约67111㎡,总投资约140000万元。其中:
一区由B1#S1#栋(商务配套)、B2#S2#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B3#S3#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B4#S4#栋(独栋金融办公及商业)、S5#栋(商业)、B5#B6#B7#B9#B10#B11#B12#栋(独栋金融办公)、B8#B13#栋(精品公寓)以及附建的地下停车库组成,还包括紫星广场的北侧景观。总建筑面积约7719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804㎡,地下建筑面积约22387㎡。
二区由A1#A8# S11#S11’#栋(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A2#A3#A4#A5#A6#A7#(住宅)、B14#B15#B16#B17#(独栋金融办公)、S12#(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02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41㎡,地下建筑面积约20106㎡。
三区由C1#S6#(商务办公及商业)、C2#S7#(商务办公及商业)、B22#(精品公寓)、C3#S8#(酒店式公寓及附属用房)、S9#S10#(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停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78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805㎡,地下建筑面积约17222㎡。
紫星广场总建筑面积约79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5㎡,地下建筑面积约7396㎡,园林绿化面积约39610㎡(含东北角市政停车场面积约8400㎡)。
2.4 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费约8亿元。
2.5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监理服务期:从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采购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设计、采购及施工总工期约4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 270日历天,满足现场施工;施工工期1190日历天。分区工期具体如下:
一区工程计划2019年 7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其中,2019年8月完成土方施工;2020年 3月完成主体施工;2020年10月完成园林施工;2020年10月完成独栋办公一次消防验收;2020年11月完成规划验收。
二区工程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2年8月竣工。其中,2020年9月完成土方施工;2021年8月完成主体施工;2022年5月完成园林施工;2022年6月完成消防验收;2022年7月完成规划验收。
三区工程计划2021年6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其中,2021年7月完成土方施工;2022年11月完成主体施工;2023年6月完成园林施工;2023年5月完成消防验收;2023年6月完成规划验收。
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计划2019年7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
以上为各区计划工期,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一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为准,竣工日期按计划工期的日历天数推算。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项目一区、二区、三区及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建、安装、精装修、专业分包、总体、道路、园林绿化亮化等,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从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到保修等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如因为投资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出二、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启动通知之前,甲方暂停或取消该部分工程的开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该因素,一区、二区、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独立计算成本收益。不能因此原因主张二、三区、中轴紫星广场市政配套等附属工程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工作量减少等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或补偿。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4 人(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
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专业分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7 月 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年 7 月 7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letz.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2.0(建设工程监理投标版)(免费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10. 招 标 人:
湖南建工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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