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诱导屏、交通智能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诱导屏、交通智能系统招标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诱导屏、交通智能系统项目(二次)
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根据滨海县财政局批复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公安局所需的县城4套LED交通诱导屏、两条道路7处信号灯交通智能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安装、调试等总包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BHCGG********1
二、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在县城道路安装LED交通诱导屏4套,分别位于327省道与阜东路、中市路与幸福路、人民路与海滨大道、海滨大道与富康路等路口;第二标段在县城中市路的中市路与新建南路、中市路与育才路、中市路与明达路、中市路与幸福路和人民路的广电岗、吉达岗、教育岗等7处信号灯改造为智能交通系统(绿波带)。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对于资格条件符合的投标人可以对2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投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每标段工期均为20个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LED交通诱导屏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2、LED道路交通诱导屏必须通过省级以上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通过的设备检测报告。
3、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防资质证书;
5、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项目的情况;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智能交通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三级);
4、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产品质量经国家、行业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5、通过ISO9001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有干线双向绿波带工程业绩;
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防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9、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项目的情况;
10、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17日9时-1月21日17时前。
2、报名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5室。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以下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滨海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332687),投标人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或汇票)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4、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电话: 梁贵洲 ****-******** 138*****222
刘必才 ****-********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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