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需求评审公告
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需求评审公告
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需求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采购需求 |
采购人 | 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 |
采购项目内容 | 2018年底,太原市国土局土储中心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将该场地出售给华侨城,土地性质转变为住宅和商业为主的居住兼商业用地。由于工厂区生产经营时间较长,企业关闭后遗留的地块可能存在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情况。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完成了太原煤气化公司工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工作,明确了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该场地的修复工程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发〔2014〕66号)等有关法律和通知的规定,为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止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需对修复过程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理。同时依据《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设计的内容,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工作思想,环境监理单位同时承担修复项目的“相关污染判别”工作。因此为了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家规范的相关环保要求提出了该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的采购需求。 |
招标方式 | 单一来源方式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其他相关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专家论证意见 | 2019年6月17日上午,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工作采购需求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4名专家,与会专家听取了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该项目采购需求的介绍,经认真质询和讨论后形成如下意见: 原煤气化工厂区场地前期已开展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为了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家规范的相关环保要求和修复方案设计要求提出了该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的采购需求。 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工作的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 采购需求的实施地点、履约时间、经费预算与付款方式明确,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 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并尽快进入政府采购阶段。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杨锁林 | 太原市水资办 | 教高 |
2 | 毕润成 | 山西师范大学 | 教授 |
3 | 蒋秋静 |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教高 |
4 | 李华 | 山西大学 | 教授 |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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