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机电安装合同招标
招
标
文
件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9年6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招标
投 标 须 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现拟对本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希望与符合资质要求、有施工实力的单位合作,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3)建设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4)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19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1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8140平方米,A楼地上23层(不含设备层),B楼地上17层,地下三层,基坑深度17.8米,建筑高度110米。本工程人防建筑面积4498.66㎡,人防区设在地下三层,为甲类附建式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核5常5级,防化等级为乙级。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7)工程现状: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8)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2020年9 月1 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已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2年6月24日竣工;
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图纸要求的机电安装相关内容。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和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削减,乙方无条件接受,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特别注明:招标人保留调整投标人承包范围、工作内容的权利,投标人不得因此变更投标单价或索赔。
2、招标方式及领取招标书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工作由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部组织进行。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1.2投标人在上述机构以现金形式交纳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
2.1.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会议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7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在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14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 中标单位未能按招标单位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2.3 招标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杭州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招标文件的组成
1)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和附件
机电安装合同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自行勘察并了解现场、其周围环境和工程所在地的其他有关部分,并必须自身负责为自己取得编制投标函和签订合同可能需要的所有资料及所发生的费用。
5. 招标文件的修改
1)该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方式或先口头后附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
7.投标文件的装订和签署及递交
1)标书(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2)商务标书价格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标书应装袋。
3)投标文件于2019年6月27日17时前递交至项目商务部(临时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中建二局项目部)。
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的代表须确保所提供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资料在招标过程中的真实、有效性,因上述资料而造成的招标的讯息未能及时送达皆由投标人承担其所有责任及相关损失。
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未经招标人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1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投标人的标书可以与本次招标文件有所差异,但必须做出偏差表。
2)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差异的判断,若认为其差异为实质性不响应本次招标,可视为废标。
11.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 在评标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2) 招标人不承诺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根据综合测评确定中标人。
12. 授予合同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办法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情况自行安排中标人承包范围、工程区域,并有权根据工期情况要求投标人配备足够的机械及作业人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改变投标单价等内容,否则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2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招标人项目部进行合同签订。
14. 其他
1) 中标人在签订分包合同一个月内,必须交付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中标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总包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待乙方完全履约结束,扣除各项罚款及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返还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更换中标人。
2) 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标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
3) 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人必须接受,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4)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通知进场施工,否则需赔偿招标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5) 招标人不支付投标人任何投标补偿费。
6) 中标人签订分承包合同后凭总包方商务部开据的《进场通知书》到工程项目经理部办理进场手续,要求进场人员必须同投标书中所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名单相一致,否则,取消分承包资格。
7) 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方下发的有关工程图纸、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泄露给他人,若有泄密现象投标人承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所有责任。
投标内容及编制要求
技术标
1、工程概况:
同投标须知
2、施工现场环境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踏勘。
3、工期计划:
同投标须知
请提供具体工期计划。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力情况,可报出更提前的工期目标以资竞标)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水平,一次验收合格。
5、安全及文明施工:
安全需达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无工程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确保浙江省文明工地。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力情况,可报出更高的安全目标以资竞标)
6、技术标要求:
1)技术标书的总说明
2) 施工方案文件(承包区域待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包括:
a.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策划;
b.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的说明;
c.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法简单说明书;
d.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履历、主要承担工程情况等;
e.确保计划实施的措施,须清晰显示: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配备需按进度计划分时间段、作业段写明各工种人数。
f.进场计划;(需承诺施工阶段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现场监督生产)
商务标
1、投标报价说明
1)1.1在甲方统一安排下,乙方对业主报价和办理结算。
1.2乙方下浮比例: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甲方与业主结算总造价(含税、含业主限价材料)的%。(乙方在确认此下浮率时已充分了解本项目总包合同中的清单价格情况)。
付款节点:
1.每月20日前上报累计完成产值及下月施工产值预算,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次月按照甲方收款同比例下浮5%后进行支付乙方进度款。
2.乙方施工水电费及生活区办公区水电费由甲方缴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商务标要求:
2.1 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资格认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的影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上述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及原件扫描件供招标人验证)。其它资料:
商务标书的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
c) 本报价为固定包干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与分包方承担工作有关的所有费用,不再签认其他发生任何费用。
2.2 商务报价的其它要求:
2.2.1投标人的综合报价不包含工程用水电费。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娜 139*****10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中建二局项目部
报价方式:
附表1: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 ||||||||
序号 | 名称 | 总包投标不含税金额(元) | 分包金额(下浮后不含税价) | 增值税税率 | 税金 | 分包金额(下浮后含税价) |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元) | 下浮率 |
一 | 地下室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824209 | ||||||
6 | 措施项目费 | 437441 | ||||||
7 | 规费 | 459124 | ||||||
二 | A#楼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
6 | 措施项目费 | 862649 | ||||||
7 | 规费 | 899942 | ||||||
三 | B#楼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486980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959608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416468 | ||||||
6 | 措施项目费 | 146799 | ||||||
7 | 规费 | 154289 | ||||||
四 | 室外工程 | 336777 | ||||||
1 |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 328443 | ||||||
2 | 措施项目费 | 7921 | ||||||
3 | 规费 | 8334 | ||||||
五 | 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 | |||||||
1 | 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 | |||||||
2 | 措施项目费 | 70935 | ||||||
3 | 规费 | 74414 | ||||||
合 计 |
合同编号:CSCEC2B-SH-SYF-ZYFB-00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乙方) :
签约时间:2019年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SH-SYF-ZYFB-009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机电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资质情况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资质专业及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承包范围和方式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分包方式:总分包管理方式。包工、包料(业主供料除外)、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所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三、施工内容
1.机电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本项目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工程,均包括在乙方的范围内。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施工的工程;甲方管理的暂定工程;指定供应;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施工的工程。
1.2施工的工程范围:本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总专业分包(含暖通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室外工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工程,但不含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指定供货。乙方对业主的安装专业的分包行使总包管理责任;对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指定供货中涉及机电安装的工程履行管理和配合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其他各类分包单位的配合。如有业主另外委托施工的有关机电安装项目(含指定分包和指定供货),也纳入乙方的承包管理范围。
图纸上所有的机电的安装 ,强电、弱电、给排水预埋、通风、雨排水等的预留洞口、管道敷设、机电的安装等工作及各种洞口的修补封堵、防护,如甲方安排别的工作,则乙方应服从总包安排先施工,不得以没有谈定而拒绝。
2.常规机电及业主下发的图纸中的具体施工界面以业主实际所下发的关于施工界面界定事宜的文件及总包合同约定为准。常规机电及业主下发的图纸中的其它安装预埋。具体施工界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机电有关工作界面
2.1.1机电配合
1)排水沟及盖板、积水坑盖板施工、电缆沟及预埋件施工
2)提供所有设备基础
3)提供所有门、窗、栏杆接地点,距离控制在100mm以内
4)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2.1.2强电工程
1)低压配电柜下出现电缆、电线、管道、桥架、所有配电箱、动力箱、空调系统配电柜控制柜、水泵配电柜控制柜、新风系统配电柜控制柜、生活水泵配电柜控制柜、消防水泵配电柜控制柜、锅炉系统配电柜控制柜、热交换站配电柜控制柜、客房配电箱安装,相关电缆、电线、管道、封闭母线、母线等施工,所有弱电系统(含消防报警系统)电源;
2)所有照明回路管线敷射、灯具安装(除精装修单位施工范围内),应急照明回路管线灯具施工、楼梯间照明回路管线灯具施工;
3)控制柜至电机的管线敷设、设备检查接线、空载调试、联动试车;
4)结构主钢筋为非电渣压力焊接的接地跨接;
5)所有电源柜控制柜基础槽钢、电缆沟支架及接地;
6)配电室接地母线敷设;
7)建筑防雷、接地系统施工;
8)弱电部分接地系统施工、提供所有弱电设备接地主干点;
9)航空障碍灯供货施工;
10)泛光照明配电箱施工;
11)所有施工范围内设备、管道接地;
12)除消防系统外的所有桥架、管道间的防火封堵。
2.1.3给排水工程
1)市政范围以外的所有供水、热水、中水管道施工,所有相关阀门、仪表、龙头等施工;
2)污水、废水、雨水、通气管、压力排水管道、潜水泵施工;
3)所有相关阀门、管件施工;
4)热水交换器安装;
5)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提供总包单位。
2.1.4通风排烟工程
1)通风工程:风机、风管、风口、风阀施工、各设备机房通风机施工、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2)防排烟工程:排烟风机、风管、风口、风阀施工、与消防配合进行联动调试;
3)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提供总包单位。
2.1.5空调系统
1)分体空调及VRV空调系统冷凝水立管道施工;
2)配合设备调试。
2.1.6消防工程
1)孔洞预留及封堵、预埋件;
2)消防分包人完成后的填塞、修补及粉刷;
3)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4)配合完成消防排烟系统联动调试;
5)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6)消防机房装饰工程。
2.1.7智能化工程
1)智能化系统结构内管、盒预埋、管内穿铁丝施工;
2)智能化系统用的桥架施工。
2.1.8电梯工程
1)提供电梯电源至电梯控制主机旁、机房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机房照明,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接地端子箱或接地引出线,电梯底坑排水设备及管道;
2)电梯集中监视系统管线预埋(电梯控制柜至监控室);
3)对施工及使用中的电梯进行成品保护;
4)提供独立的调试电源,满足电梯验收要求;
5)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2.1.9泛光照明系统
1)泛光照明箱电源,结构暗配管施工;
2)提供接地点(距离支架100mm以内);
3)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2.1.10空气源热泵
1)提供安装位置结构面;
2)提供电源至控制箱实际安装位置;
3)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提供总包单位。
2.2室外工程工作界面:
2.2.1室外综合管网
1)室外给排水管网沟开挖及回填;
2)给水、污水、废水、雨水管道敷设,井及井盖砌筑施工。
2.2.2餐饮废水处理
1)配合水管敷设工作;
2)竣工资料收集、归档;
3)基础施工。
2.3.1供电
1)高低压配电室照明含应急照明、通风、电缆沟内接地及配电房接地母线敷设;
2)低压柜出线回路电缆敷设、地下室及竖井内电缆桥架供应安装、低压配电柜至发电机组的电缆及管道敷设;
3)与结构有关的电缆进户管敷设,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4)套管封堵;
5)进户套管桥架封堵。
2.3.2给水
1)提供与结构有关防水套管、给排水、照明(含应急照明);
2)红线总水表至地下室外墙1.5米界外给水管道、水表井、阀门井(包含红线内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
3)出建筑外墙1.5米界内所有给水设备、管、阀门、龙头供应及安装;
4)室外给水管网沟开挖及回填。
2.3.3排水
1)化粪池施工;
2)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红线内排水管、排水井施工、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2.4乙方负责穿外墙及剪力墙的防水套管预埋工作及其它图纸及规范所要求的所有预埋管工程。
2.5图纸所绘画及规范所要求的各弱电系统之所有预埋管工程,按照图纸所绘画及规范所要求的消防系统、智能化所有预埋管工程;
2.6所有穿墙套管的预埋及封堵,吊模的制作与封堵。
2.7甲方保留调整乙方施工范围的权利。
3.乙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建造及提供公用的临时工程和设备给各指定分包、独立分包使用;
在本项目范围内,管理、配合、协调与机电安装相关的所有指定分包、指定供应、独立分包的工作;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质检、安检、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政府手续。
提供全部安装工程管理与服务。
以上工作界面及内容,以总包合同及业主下发的图纸及文件为准。
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工作界面,具体施工界面以业主实际所下发的关于施工界面界定事宜的文件及总包合同确认单为准。
4.地下室和楼梯间电梯间施工用临时照明乙方负责按总包施工方案进行采购材料和施工安装,并负责日常维护,不另外向甲方计取费用。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水临电工程乙方免费安装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
6.负责土建及安装部分BIM相关的全部工作,此项为乙方免费服务项目,不另外向甲方计取费用。
7.乙方负责安装总包管理。
8.以甲方下发图纸及文件为准的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对其他各类分包单位的配合不计取配合费。如有业主、甲方另外委托施工的有关机电安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计取配合费)。
9.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所有管井预留洞由乙方施工时后开,且安装完后由乙方自行封堵。预埋铁件等由乙方预埋,若造成预埋件的遗漏,由此而造成的打凿、修补等一切费用皆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乙方对其在进场前甲方委托其它分包所进行的部分预埋、预留工作已认可,保证不会因此在工作中的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10.所有的创优及抢工费用乙方不另向甲方计取费用。
11.乙方使用的分包单位须经甲方批准。严禁乙方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重新划定施工范围且不影响本工工程的单价。
13.具体机电工程包括的机电预埋,给排水工程、(强)电气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安装、调试、验收、联合调试(或称“联动试车”)。机电工程的设备由业主采购供应。业主和甲方联合招标并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三方合同,乙方负责管理。
14.施工现场厕所内的水电工程、成品化粪池及污水管由乙方负责免费安装,施工现场临水工程临电工程免费安装(建筑物范围以外的所有临电免费安装,及建筑物内负责免费安装至二级电箱部位),并免费做好前述工程过程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以上工作在工程施工期间内由乙方每天免费提供专职水电工由甲方统一管理安排。
四、合同工期和进度
1.本项目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施工
2.甲方的进度安排应为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预留合理的时间,以保证项目整体进度按时达到开业和竣工验收。
3.进度要求:乙方应准备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各种施工设备和机具,按甲方的各节点工期的进度计划安排及甲方的指令组织安排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等等)、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确保各节点工期。
4.节点进度工期完成的确认:在各种安装工作节点全部完成、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和标化规定堆码整齐后方可提请甲方验收。节点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节点进度实际完成日期。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每拖延一天收取10万元的违约金。
5.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乙方在采取措施后仍无力保证工期及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无法满足进度要求时,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3 天内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不负担乙方的任何费用。
6.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承包人完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组织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8.乙方在保证甲方总体进度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甲方工程节点计划按期完成机电安装工程,此节点计划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节点计划,甲方在对乙方处罚的同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部分工作量或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无条件接受并赔偿甲方的工期损失。
9.对因停水、停电或机械台班等原因而影响工期一次在7日内的,已考虑在总工期内,如发生,工期不得顺延。
10.对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0.1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显著增加造成工期延误;
10.2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业主规定);
10.3甲方代表同意可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4 天内,应就延误内容、延误时间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5 天内上报业主予以确认,经业主确认的顺延,甲方可同意乙方顺延,否则不予顺延。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优质。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确保无渗漏、无电器设备因电线、电缆敷设失误而发生的损坏事故;零投诉工程。工程质量以国家和当地有关验收标准为准。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则乙方上缴甲方的费率上调2%,且必须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施工验收:
2.1施工方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应按业主及总包方的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当地建委颁发有关的各项文件。
2.2乙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施工完毕,乙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甲方请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达不到此标准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隐蔽验收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从新验收,由此影响的工期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4施工完毕,乙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修理,并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未安排专人修理,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理,其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5本工程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加业主方、监理方和甲方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组织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施工,做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施工日记等资料,并符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贯标要求,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供给甲方竣工资料8套(竣工图、竣工资料、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交验竣工资料时不符合当地要求(包括内容及数量),乙方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
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确保施工安全,确保当地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严格按照“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同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总包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可随时进行严厉处罚。
2.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禁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为所进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如果乙方不按要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 100%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如乙方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甲方将收取乙方100万元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甲方收取乙方20万元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甲方收取乙方5千元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25元/顶、安全马甲15元/件、防护面具、口罩等等),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进场工人进出施工大门门禁磁卡由乙方带工人到甲方处统一办理,乙方承担工本费20元/张,三级电箱由乙方自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具体办理办法及流程详见附件7。
7.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首先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及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8.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结算价的0.23%从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意外,甲方负责办理理赔手续,损失除劳动部门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9.严禁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甲方按每人每次2000元收取违约金。
10.场容场貌必须按甲方的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堆码整齐,确保做到当日工作工完场清。乙方接受现时整改通知单,因乙方延时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或扣除已完文明施工的费用)。乙方应接受总包、业主、上级及地方政府的各种检查,并按总包的要求提前完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委托现场经理封月恒 负责对本合同的内容全面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业主的对接与协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控制。
2.负责提供两套施工图纸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底。
3.提供工地上供土建使用的现存的大灯照明,在工地周边提供临水接口、临电一级、二级电箱
4.提供给乙方施工作业面的轴线及标高控制点的位置。
5.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提供现场现有的大型设备、脚手架供乙方在计划工期节点内使用。
6.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材料限额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整改并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处罚。
八、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委托全面负责本合同的实施,按本工程的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总包管理,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同时承担甲方与业主的合同中涉及到的机电安装的一切责任、并履行义务,并负责业主及总包指定分包、指定供货中涉及到安装的管理配合工作。
2.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确保安装工程符合国家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的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3.根据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保证:
3.1严禁私招乱雇、冒名顶替、使用童工、50周岁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员,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后果自负;
3.2务工人员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部备案;
3.3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如夜间施工许可证、街道卫生费等有关费用,由甲方代为交纳的双方按产值进行分摊;
3.4施工过程中杜绝违法乱纪、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上访闹事、恶意讨薪等事件,若发生以上事件甲方按50000元/次(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且乙方承担因以上事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实施处罚,同时追究施工队伍负责人的责任,实施处罚,还可视情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6.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乙方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每月20日前将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情况上报甲方。
7.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自负。
8.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负责做好施工安全和现场保卫工作,做好工完场清。
9.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
11.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若造成预留洞及预埋铁件等的遗漏,由此而造成的打凿、修补、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由乙方及时完成,一切费用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能及时完成此项工作,甲方安排人员完成,此费用在结算时可不经乙方认可,甲方直接予以双倍扣除;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或对已完工程进行变更,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业主或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
13.乙方必须为从事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乙方负责自己工作现场内移动厕所的搭拆、转移、小便桶的清理运输和清倒。
15.负责自备二级配电箱至施工机械间的连接,且保证安全、规范。
16.乙方对其在进场前甲方委托其它分包所进行的部分预埋、预留工作已认可,保证不会因此在工作中的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甲方对该部分预埋、预留工作费用的支付,须经过乙方验收和费用确认。
17.乙方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施工。春节期间按甲方要求留相应人员,保证连续施工。
18.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照管业主指定分包(含指定供货)等其他工程施工,承担甲方与业主、指定分包(指定供货)三方合同中确定的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必须履行对其他机电安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职责,不应计取和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涉及到安装的基本要求费内容,乙方应实施不得向甲方及其他安装专业单位收取费用。如乙方另外从指定分包和指定供货收到的管理费,甲方有权按业主处罚条约执行。
19.乙方负责对自身已完的施工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不另外向甲方计取费用。
20.乙方负责所有卫生间竖向PVC套管直埋工作,因乙方预埋不及时造成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乙方未经主体劳务同意,不得擅自在模板上进行开洞,否则甲方有权代主体劳务对乙方进行处罚。
22.乙方负责所有楼梯间照明系统竖向穿楼板PVC套管的预埋,费用已含在乙方综合单价内。
23.乙方负责集水井连通管的埋设,费用已含在乙方综合单价内。
24.乙方负责甲方砌墙前完成所有水平走向预埋套管等预埋工作。
25.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预制空调板落水管预留洞竖向调直及复核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偏差,乙方负责修复。
26.甲方负责按照方案对指定楼层水管井砼板暂不浇筑以方便乙方管件的安装,除指定楼层水管井外乙方必须及时做好预埋管的预埋工作,若因预埋不到位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乙方不得对甲方或第三方已完工程实体(如砼板、砼墙及砌体墙等)进行私自开洞开槽等,每发现一次处以500~20000元/次违约处罚。若乙方必须进行开槽开洞等工作,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主体劳务或二次结构劳务队伍监督下进行开槽开洞作业(乙方进行开槽开洞作业时严禁人工凿除,必须使用专业工具进行切割凿除),并保证将产生垃圾清理自行清理外运,并对所开洞、槽进行及时恢复达到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
28.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施工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机电相关的临边及洞口等的防护(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井、水井、风井、电井等临边洞口),按规范要求施工,并满足甲方2.0标杆引领工地要求,负责内外操作架体的搭设拆除,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等。
29.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门禁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现场;乙方负责人上下班时间必须在门禁系统值班负责落实工人实名制刷卡。
30.无论何种情况造成的现场长期停工,甲方可要求乙方暂时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乙方可自行向业主提出索赔,所得费用计入乙方结算总造价内);当工程达到复工条件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无条件第一时间复工。
九、材料、设备供应
1.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须以乙方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的资料报送甲方备案。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租用甲方的材料、周转材料等,由乙方到甲方办理租用手续,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用毕归还,丢失和损坏赔偿所发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取用甲方和其他分包的材料设备,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倍重罚。材料的运输、倒运、保管均由乙方负责。材料的装卸、驳运、保管、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等均由乙方负责。
3.业主供应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工作按甲方与业主合同有关工作内容履行责任,不另计取管理配合费。由乙方材料人员与指定供货单位和业主共同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保管不善发生浪费、丢失、损坏,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不含在定额内的大型设备卸车搬运工作由乙方实施,有关费用由乙方在甲方安排下向业主交涉,对于业主限价材料由乙方负责与业主商谈,甲方配合,无论定价高低不影响投标约定的下浮比例。
4.乙方采购用于工程的专业性较强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事先征得业主和甲方确认,经业主、甲方限定或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除非经业主、甲方事先同意,分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不予结算。
5.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甲方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6.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机械设备、工具进场前应先在甲方物资部进行登记。
7.乙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按批量进行报验。
8.乙方应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如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的则乙方按被盗物资额的10倍给予甲方赔偿。
十、合同价款及支付
1. 乙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同条件进行结算,在甲方统一安排下,乙方对业主报价和办理结算。合同含税总价暂估元()。不含税价元(大写:),税额元(大写:),增值税税率,其中安全文明费用2%(人民币:元,大写)已包含在合同额内。工程结束后按合同约定结算。
2.乙方与甲方结算条件:
2.1在甲方统一安排下,乙方对业主报价和办理结算。
2.2乙方下浮比例: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甲方与业主结算总造价(含税、含业主限价材料)的%。(乙方在确认此下浮率时已充分了解本项目总包合同中的清单价格情况)。
2.3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乙方按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执行(国家对增值税率有调整的,按浙江省造价站公布的文件进行调整),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账 号:********821400010735153
联系电话:010-51816629
备注栏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2.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5若甲方另行发包部分机电工程和采购的机电设备纳入乙方的管理范围,但甲方不另外支付给乙方管理费和配合费,甲方与业主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由甲方直接收取。
3.本工程不再计取履约保证金。但乙方作为中标单位在工期、质量、安全、劳务等各方面有义务做出履约保证。
4.每月20日前上报累计完成产值及下月施工产值预算,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次月按照甲方收款同比例下浮5%后进行支付乙方进度款。
5.乙方施工水电费及生活区办公区水电费由甲方缴纳,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结算:按照甲方指令乙方与业主确认的结算总造价为依据,乙方的结算金额为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规费与相关的签证变更索赔之和,乘以(1-乙方合同承诺中的下浮比例),所确定的总造价为甲、乙双方的结算总价。其中,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工程的措施费及规费乙方不另外计取。当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后,乙方需按结算价款的100%开具工程款专用发票。
十一、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下面几方面的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事实或理由:
1.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1.2八级以上持续五天或以上的大风;
1.3 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50mm以上持续五天的大雨;
1.4 2 0年以上未发生过,达到或超过人体体温持续15天的高温天气;
1.5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必要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每隔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责任方负责承担。
3.2双方的人员伤亡及各自机械设备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3.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及奖罚
1.乙方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否则乙方按结算费用5%支付甲方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要求造成工期拖延的,甲方按10万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产品返工、报废重制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结算单价下浮30%。
4.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
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乙方将给予甲方承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赔偿,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需对本工程有关或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分包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证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8.(若有)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此款作为甲方对乙方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指令、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竣工资料交付日,乙方全面履行完合同职责和义务、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无息返还。
9.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500元~1500元的违约金或清退乙方出场。
10.工程施工完毕后,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7 天时间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每天支付违约金10 万元。
11.乙方必须保证预埋管线畅通,否则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增加费用或按总包要求修改至畅通。因乙方承包工程造成对土建工程的破损,乙方负责修复。
十三、 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无论工程是否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何种等级,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负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每人3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在保修期间(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3.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结算总价的2.5%。保修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保修期。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时间为: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后次月甲方支付乙方(不计利息)。
4.保修期内,分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天内派人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工程承包人可自行组织其他人员修理,所需的费用均由分包人支付。
十四、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的就餐问题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在场外若有临建,最多提供乙方1栋工人宿舍及3间管理人员办公室,管理人员办公室位于医院院内三角地。
2.乙方进场前须在甲方后勤部办理有关进场手续,提供进场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暂住证。
3.乙方生活区(若有)(含宿舍、道路等)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4.为保证宿舍安全和安全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炉、电热水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如发生,甲方有权没收电器并进行处罚。
5.乙方应做好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窗完好,防火防盗。
6.乙方应按杭州市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为施工人员配备劳保用品)等工作,自行办理现场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确保施工安全无人身伤亡事故。
7.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做到工完场清,如乙方未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甲方有权对其收取2000—5000元/次不等的违约金。
8.甲方发放的所有通知、联系单等往来函件,乙方需无条件签收;若出现乙方现场人员拒收甲方函件事件,每拒收一次甲方则处以乙方1万元违约金。且同时,甲方将函件发至合同签订之有效邮箱或传真,视为乙方有效签收。若由此引发的工程延误、工程款滞付等事件,甲方有权概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向乙方索赔权利。
十五、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3)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陆 份,甲方执肆 份,乙方执贰 份,各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中的职责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十七、合同附件
附表1:《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1:《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廉 洁 协 议》
附件3:《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4:《综合治理协议书》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附件6:《防火安全协议书》
附件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附件8:《安全费用明细表》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子邮箱:178312213@qq.com
签约时间:2019年 月 日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 ||||||||
序号 | 名称 | 总包投标不含税金额(元) | 分包金额(下浮后不含税价) | 增值税税率 | 税金 | 分包金额(下浮后含税价) |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元) | 下浮率 |
一 | 地下室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824209 | ||||||
6 | 措施项目费 | 437441 | ||||||
7 | 规费 | 459124 | ||||||
二 | A#楼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
6 | 措施项目费 | 862649 | ||||||
7 | 规费 | 899942 | ||||||
三 | B#楼安装工程 | |||||||
1 | 暖通系统 | 486980 | ||||||
2 | 电气系统 | |||||||
3 | 给排水系统 | 959608 | ||||||
4 | 消防水系统 |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416468 | ||||||
6 | 措施项目费 | 146799 | ||||||
7 | 规费 | 154289 | ||||||
四 | 室外工程 | 336777 | ||||||
1 |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 328443 | ||||||
2 | 措施项目费 | 7921 | ||||||
3 | 规费 | 8334 | ||||||
五 | 整体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 | |||||||
1 | 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 | |||||||
2 | 措施项目费 | 70935 | ||||||
3 | 规费 | 74414 | ||||||
合 计 |
附件1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2、工程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3、分包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所有机电安装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施工图纸和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或视乙方的施工能力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应无条件遵照甲方的指令执行并办理书面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C证,能正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准备。
(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乙方按照甲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上两项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甲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如甲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相关负责人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安排人员整改的或整改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除了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底线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将安排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整改发生的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和同志负责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张利军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8、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所需的安全帽由甲方代为购买、统一编号进行发放,费用25元/顶(费用乙方现金支付或在乙方结算中扣除),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电缆电线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经过总包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到总包物资部门登记备案,。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和租赁手续,借出方保证借出的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电箱、电缆电线、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电箱、电缆电线、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宣传标语、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过甲方的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后,将所有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电子版)提供给安全部劳务管理员,并自觉的向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报上级有关部门,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8、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19、其他: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司
(签章)(签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洁 协 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杭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以回扣、返还资金方式给甲方项目有关人员,如发现则扣罚乙方工程总结算款5%。
十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四、本廉洁协议作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编号CSCEC2B-SH-SYF-ZYFB-009)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质量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方:
为保证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按照业主的要求完工,总分包方签订如下管理规定,以共同遵守,如与总分包合同有不一致处,以较高要求为准: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按设计及规范施工;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现象;杜绝质量事故;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检验批实测合格率85-90%以上(具体根据项目自行确定);本工程创优目标:(不能低于合同和责任书目标并达到当地领先水平) ;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工程所有材料、半成品合格率100%。
2、质量标准
2.1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现行的国家、地方及中建总公司的验收规范,如图纸要求与国家、地方、中建总公司施工验收规范之间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分包单位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同时取得业主及总包方的认可为做为施工依据。
2.2分包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总包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项目部创优目标精心施工。
2.3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材质试验必须由总包单位、监理方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必须报总包单位,严禁未经检查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投入使用和安装。
3、质量管理
3.1分包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其机构及名单报总包方。
3.2分包方应按专业配置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质量员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其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控制工作。若分包单位未按要求配置专职质量人员,总包方有权向分包单位每月收取5000元违约金作为聘请质量人员的工资;
3.3分包方应按照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项目工程部的交底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增强质量意识,精心施工每一道工序,积极进行质量自检和交接检工作,配合好总包方的质量验收工作。
3.4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总包方对于质量要求的口头及书面指示,遵守总包方各项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创优目标精心施工。
3.5分包方应对总包、监理、业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及要求立即认真整改落实。
3.6分包方认为可能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地方,尽快向总包方的工长或技术负责人反映,待处理后再继续进行施工。
3.7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示范,总包方和甲方(监理)对样板示范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各专业协调配合情况,从而确定整体工艺流程、资源配备、质量标准样板,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3.8分包方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择优录用的原则,要求多家材料商提供样品,建立样板库,为总包单位、甲方(监理)选择(考察)提供参考。
3.9分包方要参加总包方定期召开总包方与分包、分包与分包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会,由分包方提出需要总包方协调的各项事宜,总承包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确保工序搭接合理,工种配合得当,尽量避免人为返工,保证工程质量;对未经总包同意而未参加会议的分包每次处以500元/人的违约金。
4、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4.1分包方(商)应满足总包方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相关要求,总包方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拥有监督责任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本工程分包项目施工中,所有方(商)的施工质量均需按总承包商设定的质检程序,分级检查、填写书面记录、明确检评意见、签字盖章后,待监理工程师终检合格后,其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等,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任何一次检验不合格,都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和总包质量部门验收擅自对施工工序进行隐蔽的,每次处以分包方2000-20000元违约金;对未通过监理和总包方质量部门验收,无浇灌令擅自浇灌砼的对分包处以2000-50000元违约金。分包严禁在商品砼中擅自加水,发现一次,即对责任分包处以50000元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2总包方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现场施工各分包单位进行定期质量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打分排名,对在定期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分包单位有权收取2000~50000等元的违约金;对在定期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第一的分包单位给予相应奖金。
4.3总包方的检查认可并不代表分包单位责任的转移,即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次检查又发现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总包方的有关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4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分项工程验收部位,分包单位经自检后由总包方负责在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业主方参加验收:通知包括分包单位的自检记录、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分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总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和总包方组织分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5所有分项工程第一次施工前需要先做样板,在样板工程通过监理和总包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严禁无样板工程或未通过验收擅自大面积施工,违反规定的,将对分包单位收取2000-50000元违约金。
4.6资料每日收集,每半月清查一次,资料少份数,多次纠正还不合格的将每次对分包收取5000-10000元违约金。
4.7各施工班组,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弄懂、弄清技术要领,每项工序都必须向工人进行详细操作交底,严禁无交底施工,违反规定的,将对分包单位收取2000-5000元违约金。
5、分包方的质量责任
5.1施工过程要工完场清,否则由总包统一请人清理,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现象。否则收取5000元-10000元/条违约金,连续两次检查发现同一问题的,收取10000元-20000元/条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整改、返工费用。
5.5凡对总包方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处理的或在整改期限内仍没达到整改要求的,总包方将收取违约金为1000~50000元。
5.4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分包方的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业主或质检站对总包单位进行罚款或因此造成的索赔及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5.5分包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经总包方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后,凡属分包方责任的,全部损失有分包方负责,并对分包方另进行10-50万的罚款;非分包方责任,经过事故分析找出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
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方:
总包方授权代表: 分包方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
交底日期 | 施 工 队 组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交底人: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
1.此表由交底人填写,接受交底人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保存壹份;
2.作分项工程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
质量问题通知单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 工程部位 | |
质量经理 | (章) | ||
质量问题描述(部位可追溯、事实数据化): 1、 2、 3、 4、 质检员: 年 月 日 | |||
纠正完成时间: 年 月 日所有防预措施必须到位。 | |||
处置不合格品的方法:□ 返工 □返修 1、 2、 3、 | |||
返工或返修要求: 纠正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施工自检、交接检记录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 检查部位 | ||||
工序/检验批 | 检查日期 | ||||
检查依据: | |||||
自检、交接检内容及检查结果: | |||||
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本道工序班组长: 下道工序班组长: 日 期: | |||||
施工单位 | |||||
专业工长 | 专业质量检查员 | 日 期 |
附件4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对专业分包的综治管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防盗、卫生、治安、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依据《杭州市治安防范责任条例》、《杭州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杭州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成建制外省市施工队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沪许可证,经总包单位验明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在得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上交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0万元(大写:零元整),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在无综合治理纠纷、事故、案件的前提下,甲方将综合治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进场后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则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甲方将按规定在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成建制队伍原则上都应使用自己的队伍,个别单位使用零星外来民工的,这些民工应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和居住证.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入场。
4、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外省市民工由乙方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证件必须齐全,证件不齐的人员禁止进场,人员变动及时通知甲方单位。
5、所有人员住房一律服从服从总包安全部后勤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每间房住人按甲方规定执行,小房间不少于5人,大房间不少于8人,生活用电核定为15度/月·间,供员工手机充电和看电视,(注:宿舍的照明,没有接入电表计量),超出核定量部分的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1.2元/度(大写:壹元贰角)生活用水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节约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浪费行为收取1000~3000元/次违约金。
6、乙方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具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有效证件,在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办好甲方规定的所有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需具备的证件有: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如因个别人特殊原因,乙方单位要做担保。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办理好胸卡,办理胸卡缴押金20元/张,工本费20元/张(包括照相)。
7、员工就餐,在甲方项目食堂用卡就餐(若有食堂),必须一人一卡,房间按办卡数量分配,每张卡交押金20元。
8、乙方必须至少配备两名后勤专职人员,指派同志和同志为后勤专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后勤主管同一个办公室办公,协助甲方作好人员、后勤管理和实名制的管理。如果未配备专职人员,甲方每月对乙方罚款6000元,直到人员到位为止。
9、乙方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乙方未对职工教育,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提供给乙方工人宿舍及管理人员办公室。
11、按甲方规定安排宿舍人员,由于是上下铺,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一铺一人,乙方无任何理由上铺和下铺的人睡在一起,如因乙方不按项目规定执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
12、乙方必须随时把进场、退场的人员,在当天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元/次违约金,造成的其它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13、乙方人员在离开项目时,乙方后勤负责人要和甲方后勤主管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甲方对乙方房间的验收,确保该房间的设施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者设施缺少,乙方将照价赔偿。
14、乙方食宿自理,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人宿舍及管理人员工资。
15、要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收取1000—5000元/次违约金。
16、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顺利进行,宿舍内禁止做饭、男女混居、随地大小便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1000元/次违约金。
17、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沐浴间、厕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18、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政府部门的有关证件,不能有任何理由不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罚款等乙方自己负责,且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元/次违约金。
19、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剩菜剩饭等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20、乙方根据人员来源和居住区域,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宿舍内部的治安工作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1、外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斗殴、盗窃等,发生治安违法案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每发生一起,除对乙方收取3000 ~10000元/次违约金外,还将其闹事人员清出施工现场,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2、为保证宿舍安全和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煤油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等物品,每发现一次收取500~1000元违约金外并没收该类物品。
23、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4、对损坏房屋或房间内外的公共物品者,将责令其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坏墙壁,规格1200×2600每一张板损坏,价值800元;损坏锁每把50元;损坏窗每扇300元;损坏床每张200元;电器设施或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收取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损坏生活区管理办公室、农民工业余学校、医务室、文体娱乐室、监控室等设施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电视机、DVD等)按市场价双倍赔偿 。
25、所有人员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项目部不负保管责任。
26、严禁乙方人员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否则,甲方将收取违反者每项每次500元/次的违约金,并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箱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否则,甲方将收取违反者50~100元/次的违约金。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8、为保障人员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29、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反者每项每次缴纳500元/次违约金。
30、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31、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2、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队伍的管理,乙方未按协议执行造成的罚款,全部从乙方工程款及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所有罚款,是甲方针对乙方的罚款,如果乙方将罚款分摊给工人,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的罚款。
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确保施工安全,确杭州市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严格按照“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创“杭州市标化工地”、“中建二局CI金奖”、“钱江杯”、“鲁班奖”杜绝死亡事故,轻伤事故;同时服从总包的安全管理。总包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可随时进行严厉处罚。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100%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向乙方收取100000 元/人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向乙方收取10000 元/人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 元/人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甲方按每人每次20000 元收取违约金。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结算价的0.23%从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意外,甲方负责办理理赔手续,损失除劳动部门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4、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5、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的工人应在工地食堂内购买就餐。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工地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在工地及生活区私设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做好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窗完好,防偷防盗。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7.1 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7.1.1 乙方保证不使用不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及50岁以上的大龄工人;
7.1.2 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安排四级体力强度的工作;
7.1.3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7.1.4不准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7.1.5其它。
8、脚手架搭设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8.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8.2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8.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持起重设备。
8.4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9.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
9.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电焊面罩、耳塞等。
9.3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电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9.4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0、环境管理目标:
10.1 施工噪音、排粉尘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级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10.2 材料的控制:
10.2.1 禁止使用国家、地方已淘汰的产品和材料。
10.2.2 优先选用环保产品、材料。
10.2.3按国家、地方工程验收要求对采购产品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10.2.4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建筑材料在使用时,严格按规定控制用量、部位、方法等。
10.2.5危险化学品按专门措施进行采购、运输、贮存控制。
1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分包人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件6
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1.按照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2.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3.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4.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5.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6.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7.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1、双方应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建立由业主方项目经理牵头,总包、分包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2、甲方应经常听取地方政府、业主方意见,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办法,加强对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状况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严格奖惩制度;乙方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体职工牢记“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的宗旨,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3、分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项目经理负责,主动接受地方政府、业主方及甲方的监督,自觉实施整改措施。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场地。施工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施工通道、水电煤管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场地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等标志牌,沟槽开挖后及时设置标准的警示灯、警示牌、护栏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后,认真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并将垃圾弃至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施工应重视市容保洁。施工场内、运输车辆及道路有保洁措施。如果施工中对周边单位、居民造成堵路、积水,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负责做好工作。
5、贯彻甲方检查督促下的乙方负责制原则,严格注意环境和饮食卫生,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保洁,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6、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景观,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好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周围绿化及建筑物。发现地下不明管线应采取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7、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电器必须符合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
8、乙方确保施工区域内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特种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经查实乙方施工人员确有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
10、乙方宿舍必须按项目部要求(不乱拉电线、插座),达到清洁标准。
11、严禁乙方拆除、损坏甲方在现场的安全消防设施。如由于工作需要确需拆除、乙方必须打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实行。
12、乙方动用非本单位材料、机械,必须向甲方提出并且办好书面手续。
1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斗欧、偷窃,严禁随意大小便,一经甲方查处加重处罚。
14、施工现场不宜设置宿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食堂。乙方应在自身的施工区域设置饮水设施。
15、切实做好自身及相邻单位的产品保护,贯彻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6、各支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向甲方交纳文明施工押金。合同价100万以内交押金一万,100万以上交押金二~三万。施工过程中发生罚款,需书面通知分包负责人,工地损失超出押金数,则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损失费用按实结算,工程完成后一周内,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17、乙方必须向甲方报出各自后勤员、卫生员、安全消防员、材料员名单,并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配合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环境管理程序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19、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0、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等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2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费用明细表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清单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内容 |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 ||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
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 |
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
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
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
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
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
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
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包括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
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
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
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
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如北京市按京建发〔2012〕538号文件要求统计);同时按局规定进行统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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