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化工涂料城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华彩化工涂料城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文件要求,现对《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
项目简介: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位于翁源县新江及翁城两镇交界处。占地面积419.16公顷。主要引进环保涂料、合成树脂及相关下游产业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业,生产企业产品产量为135万t/a。企业投产后,预计工业产值可达180亿元。
(二)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水污染: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COD、NH3-N等;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横石水,经预测,本基地污水正常排放时,COD增量叠加现状值后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NH3-N超标长度约为40m,40m后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对下游8500m处英德市横石水河段影响较小。
泉坑水库库底高程为150.7m,水库的正常水位线为156m,水库的溢洪道堰顶高程为159m;基地建设用地最高高程为154m,基地大部分用地高程为126m;因此,基地用地高程低于水库正常水位线,且基地和水库之间有一重山脊阻隔,水库和基地用地之间山体最低高程为161m,高于水库的溢洪道堰顶高程。综上,基地用地范围不在水库的集雨范围内,基地产生的雨水径流不会流入泉坑水库,基地产生的废水也不会对泉坑水库产生影响。。
大气污染:主要废气源及处置措施如下:①、能源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和烟尘。②、工艺废气,生产企业车间生产废气及基地仓库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TVOC等有机废气。③、生活用燃料采用清洁能源。经预测,基地排放的SO2、NO2、PM10、甲苯、二甲苯和TVOC对基地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噪声:生产企业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整个区域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固废为废弃包装材料、生产废液、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等。基地需建立和完善三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即固废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和处理系统。通过对基地内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可促使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土壤、水体、大气、环境卫生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减至较低的程度。
环境风险:基地使用和存储的物料包括二甲苯、甲苯、液氯等危险物质,当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风险事故发生时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但经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治措施后,能缓解或使得风险降到最小影响。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水污染:基地规划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且在基地引进企业投产运营的同时投入运行使用。基地范围内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横石水。
大气污染:主要废气源及处置措施如下:①、能源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和烟尘,采取脱硫除尘达标后经烟囱排放。②、工艺废气,生产企业车间生产废气及基地仓库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TVOC等有机废气,部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废气净化系统净化后经排气筒排放;不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置防护距离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③、生活用燃料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采取油烟机收集净化后经排气筒排放。基地运营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会造成影响。
噪声:生产企业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整个区域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固废为废弃包装材料、生产废液、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等。基地需建立和完善三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即固废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和处理系统。通过对基地内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可促使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土壤、水体、大气、环境卫生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减至较低的程度。
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化学物质泄漏扩散、易燃易爆物质的爆炸火灾等。泄漏的化学物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设置事故收集池收集泄漏物料、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泄漏的物料和消防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基地配备消防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实行联防联动。
建设单位在充分采纳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本报告书所提的有关环保措施后,将使项目对环境特别是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减少到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广东鸿昌盛集团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广东翁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也有本项目的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供查阅,请多提宝贵意见。详细联系方式及期限见后。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告将会在翁城镇区、富陂村、富陂学校、泉坑村、泉岭村、群益村、五一村、秀峰村、腊岭村、黄塘村、明星村、胜利村、墨岭村、新展村、新益村、小镇村、上坝村、民光村、双星村、双石村、东方村等地公告栏、附近居民点以及在广东翁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1) 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
(2) 项目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3) 项目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
(4)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评价结论;
(5) 其它
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 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鸿昌盛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5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1年1月17日~1月28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广东鸿昌盛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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