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道、海慧路公交站牌广告发布及荆门南高速路T牌制作、发布招标公告
象山大道、海慧路公交站牌广告发布及荆门南高速路T牌制作、发布招标公告
象山大道、海慧路公交站牌广告发布及荆门南高速路T牌制作、发布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湖北农谷品牌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象山大道、海慧路公交站牌广告发布及荆门南高速路T牌制作、发布项目 | 预算价 | 35.2万元 |
联系人 | 田正军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荆门市长宁大道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荆门晨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在象山大道、海慧路公交站台进行广告投放及荆门南高速路(S219右)T牌制作、发布与经营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在位于象山大道、海慧路上的多媒体滚动式公交站牌正面进行为期1年滚动及固定画面播放,共计22块;荆门南高速路(S219右)T牌制作(一块)及进行为期1年广告发布与经营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因“荆门晨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拥有象山大道(象山二路至天鹅路段)的22个大小公交站台、站棚的广告发布独家经营权(经营期限为2003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同时也拥有荆门南高速路(S219右)T牌广告发布独家经营权(经营期限为2014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都具有唯一性,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35.2万元整 (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地址: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启迪公共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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