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工程第五批配套设备(厦门市)
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工程第五批配套设备(厦门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W-04-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设备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后坑村湖边工业区;邮政编码: 361009。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东渡路15号;邮政编码: 361012 。
5.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工程第五批配套设备。
6.招标项目地址:厦门市后坑村湖边工业区。
7.招标项目数量:
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
XHW-04-01-01数控消防水炮1套
XHW-04-01-02除尘器和反应器各2套
烟汽管道2套
电伴热系统2套
灰渣及飞灰输送系统1套
灰渣贮运系统1套
石灰贮仓及水箱1套
XHW-04-01-03焚烧炉落渣管、给料斗、炉排筛分斗系统、炉渣输送机各2套
XHW-04-01-04锅炉电动给水泵3台
旁路凝结水泵2台
疏水泵2台
低位水泵1台
8.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9.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直接参加投标。投标人可就上述货物中的一项或多项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0.本招标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1 万元人民币,采用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厦门市莲坂农行 ; 帐号:***************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担保金缴交凭证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签收手续。
11.报名条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合格国内企业、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合格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招标设备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1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1月8日至2004年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3:00至5: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后埭溪路126号3楼)。
1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人民币,无论其是否中标,售后不退。(招标编号为XHW-04-01-02和XHW-04-01-03的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
14.答疑会时间:2004年1月16日上午8:30时开始;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后埭溪路126号3楼)。(招标编号为XHW-04-01-02的设备答疑会时间:2004年2月4日上午8:30时开始)
15.有关本次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巫嵘明 ;电话:****-*******-****、8023;传真:*******。
招标人 :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
2004年 1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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