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优惠比例6%~10%。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善工程设计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00-19-16388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市开展公路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第一阶段建设项目,在市管公路网中共计建设14个非现场治超点,其中包括省界道口4个、干线公路5个、S20外环高速5个。本项目要求完成上海市域14个点位共56根车道的非现场治超点设备建设,包括56套动态称重设备,52套图片抓拍设备,26套视频记录设备,以及配套的立杆、基础、管道、线缆等设施;外场设备的通信、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包括23.12km的8芯通信光缆建设(含管道)、18.12km的8芯通信光缆建设(不含管道)、9处用电申请和5处就近接电;完成现有超限超载子系统中心平台设备的硬件扩容和软件升级,硬件设备包括90T存储扩容、2台应用服务器、1台通信服务器、2台24盘位NVR、1台流媒体转发服务器、4台工作站。本次采购工作内容为: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业主需要的设计咨询服务。5、交付地址:由采购人指定6、交付日期:施工图设计10天、施工图预算5天,共计15天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0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02 17:00:00至2019-07-0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携带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9-07-25 09:3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2、开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606。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5)提交一正四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之用,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该项目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7月9日9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发送至********7@qq.com或递送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06室)。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7月9日16点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徐家汇路579号地址: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606邮编:20023邮编:20032联系人:沈渊昊联系人:晁夕电话:********电话:156*****091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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