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监狱的教学医疗大楼工程(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监狱的教学医疗大楼工程(莆田市)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莆建工招字[2003]08号
1.福建省莆田监狱的教学医疗大楼,已由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闽计投资[2003]167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资金来源;
2.1.1投资规模:约560万元
2.1.2建筑面积:5785m2
2.1.3结构类型: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1.4资金来源:财政拔款、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2089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年2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4年10月12日,工期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三级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的申请人本企业的职员。省外企业参加报名的应有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
5.投标申请人可从莆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大厅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4年1月7日至2004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星期六、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价为人民币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7.报名办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需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亲自携带以下材料的证件及复印件报名:1)招标公告发布后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开具的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及财务状况证明(招标公告发布后);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及无在建证明;5)外省施工企业需持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以上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且每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8.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指定帐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收款单位: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220*******
9.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莆田监狱教学医疗大楼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4年1月14日17时00分以前送至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1.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4年1月16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2.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福建省莆田监狱
办公地址:涵江区新涵街2089号
联系电话:0594—*******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建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莆田市文献路538~544号三层
邮政编码:351100联系电话0594~*******
传真:0594—*******联系人:林先生
日期:200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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