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19-0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 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 项目

  2.2 预算金额:分四个标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质量要求及货物需求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价限价(万元)

  投标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

  高压灭菌器

  5

  7

  35

  *2.1有效容积:≥75L;

  *2.11 压力容器类别:D1;

  第二包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1

  48

  48

  *2.2 可报告常规参数≥24项;

  *2.4 测试速度:≥90个标本/小时,需提供CFDA注册检验报告证明;

  第三包

  样本存储管理系统

  1

  55

  55

  #2.1 系统配备的低温样本存储柜温度应在-20至-30℃间可调;

  *2.2低温样本存储柜设备容积为≥1300升,且单台低温样本存储柜样本存储量≥7.5万份(不接受可拆板);

  第四包

  高能臼式研磨仪

  1

  18

  18

  2.2 最终出样尺寸:d90<10um;

  *2.7 转速要求不低于100转/分钟,可以在仪器运转时加料;

  *2.9 具有功率大小显示指导面板条,可显示当前研磨的负荷状态,通过监控转速和负荷提供过载保护机器;

  台式颚式破碎仪

  1

  26

  26

  #2.2 进样尺寸:≥110mmX90mm,最终出样尺寸:d90约2mm;

  2.3 颚板尺寸≥120mmX300mm;

  *2.6 样品处理量可达300公斤/小时;

  说明:1、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标包中的全部设备同时报价,设备单价及各包总价均不允许超过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2、报价为税费、包装费、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价。3、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报价或配置与调查结果有重大出入,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需要解释原因。

  2.3 招标范围:仪器设备采购:高压灭菌器、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样本存储管理系统、高能臼式研磨仪、台式颚式破碎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天内,进口90天内

  2.5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服务相关内容)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6、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7、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4.2地点: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近一年(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或类似业绩合同等);(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9)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证明截图。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可就以上4个包投标,但仅允许在1个包中中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位19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77*****777

  邮 箱:********@qq.com

长春海关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海关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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