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乐队乐器及音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乐队乐器及音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的委托,就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乐队乐器及音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乐队乐器及音响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售后服务等。预算金额30.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25号1幢4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
八、磋商时间:2019年7月15日 14: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
十、报价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150*****610
传真:****-********邮箱:********2@qq.com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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