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报废处置网上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废旧物品报废处置网上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对废旧物品报废处置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废旧物品报废处置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要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人须具备报废回收类资格(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废旧回收等相关字眼)。
报价开始时间:2019-07-08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9-07-08 13:00:00(北京)
无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处置单位支付合同金额,并在10个工作日完成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耽误处置时间。
(二)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搬运费、上车费、转运等各种拆除费用,拆除、整理费、清洁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银行:建行西郊支行;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账号:****************5086 小账户:********1 备注,城管局资产报废处置费用)转账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5000元 (伍仟元整)。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高报价和报价时间都相同,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可在2019年7月4日下午18:00前向处置单位报名,并于2019年7月5日下午14:30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兰花五小区6号市政大厦勘查,了解报废物品基本情况。若错过勘查时间,投标人可向处置单位提出申请,处置单位同意后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另行安排时间。
单位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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