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机厂2016-5地块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成品烟风道招标公告
煤机厂2016-5地块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成品烟风道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烟风道及风帽。
1.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形式,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二、招标原则
2.1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由项目商务部、物资部、南京管理中心、财务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2.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500元招标服务费(项目商务部)。
三、定标原则
3.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90 天内有效,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3.4投标汇总表,各投标单位均需填报,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投标附件上传。
四、质量要求
4.1 所供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
4.2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3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五、交货、验收要求
5.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5.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货物到场后,如有发现破损或是与样品的质量及外观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将破损与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给乙方并要求乙方重新发货,其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供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交货地点:徐州煤机厂项目施工现场。
5.5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发货后5小时内,应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5.7乙方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5.8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5.9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10违约:除上述约定外,在通知的交货时间乙方未能及时交货,按照2000 元每天的额度 支付甲方罚金,但总额不超过 50000 元。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6.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6.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 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函、报价单、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7.2中标单位签合同前还需提供以上7.1 条书面文件。
7.3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八、服务承诺
8.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8.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8.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8.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8.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结算方式
9.1本招标结算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所有工程款的7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到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间无息)
9.2乙方送货在合同额70%内,不得因甲方未支付货款而停止供货。
9.3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贰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9.4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9.5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技术要求
10.1.排风道制品为厂家预制,采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制作,排风道管体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h。厨房烟道参照16J916-1图集施工,预留洞口尺寸550*550。排气道设计及安装要求详见16J916-1,风道厚度为15mm。
10.2.排气管道必须密封严密,无漏气现象,并保证气流能够及时顺畅的由屋顶风帽排出,避免气流回流和窜味现象。
10.3.风道安装牢固,与结构稳固连接,每段风道间接缝密实。
10.4.排风道内表面应光滑,外表面应平整无孔洞和裂缝,端面平整且无毛边。
10.5.风道厂家提供企标和相关图集,并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10.6.排风道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标有规格、生产厂家名称和执行标准号。
10.7.排风道产品码放时一律平放,不得立放。
10.8.本工程有烟道的栋号:22#、23#、25#、26#、27#、28#、29#、30#、31#、32#,层高均为2.9米。排气道及防火止回阀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h,厨房防火止回阀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为150℃。
10.9、排气道及风帽均应喷涂制造厂名称、制品代号、生产日期;防火止回阀上应标有产品的商标,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代号和执行标准。排气道施工时应采用聚合物砂浆方法安装,管道安装时必须与下层管道对准调直,并用木楔临时固定,座浆要求饱满,厚度不小于20mm,确保密封严密。
10.10.排风道制品验收标准
项 目 | 要 求 | |||
排风道制品性能 | 吸水率,% | ≤18 | ||
抗弯强度,MPa | ≥16 | |||
抗冲击强度,KJ/㎡ | ≥6 | |||
垂直承载,KN | ≥90 | |||
抗柔韧性冲击性 | 10kg沙袋,1m高处自由落下,同一位置冲击5次,不开裂 | |||
燃烧性能 | 不燃 | |||
系统 | 各层之间不相互串烟 | |||
阀门 | 油烟机正常工作时能顺利开启 | |||
项 目 | 要 求 | |||
排风道制品性能 | 外观质量 | 参照JC854-1999中第5、6章 | ||
尺寸允许偏差 | 参照JC854-1999中第5章 | |||
体积密度 | 1.7~2.1 | |||
排风道中心线与楼板定位尺线误差 | ≤3mm | |||
单层排风道垂直偏差 | ≤3mm | |||
相邻两层排风道中心线位移 | ≤2mm | |||
相邻两层排风道端面密封程度 | 严密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规范和地标、行标及相关专业标准。
九、样品要求:
请报名的合格供应商于3日内将烟风道样品(厨房烟道(含止逆阀),并附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送(寄)到徐州煤机厂2016-5地块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徐刚路圣戈班1号门对面200米中建二局项目部,收件人:马静凯,电话:157*****454),无样品不予评技术标,不得参与后面的评标报价,最终供货产品质量等级应不低于封样样品标准。
十、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第二部分技术条款
1、采用的标准
本物资应按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住宅厨房排气管道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买方所接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性能指标 | 检测方法 | 备注 | ||
1 | 外观质量 | / | 详见JG/t 194-2006第6.1条 | 参照JG/T 194-2006 | |||
2 | 垂直承载力 | kN | ≥90 | 参照JG/T 194-2006 | |||
3 | 抗柔性冲击 | / | 10kg沙袋,1m高度自由落下,同一位置冲击5次,不开裂 | 参照JG/T 194-2006 | |||
4 | 耐火极限 | h | 不应低于1.0 | 参照JG/T 194-2006 | |||
5 | 尺寸与位置允许偏差 | 长度L | mm | 0,9 | 参照JG/T 194-2006 | ||
横断面外廓公差 | A | +2,-4 | 参照JG/T 194-2006 | ||||
B | +2,-3 | 参照JG/T 194-2006 | |||||
端面对角线差值 | ≤7 | 参照JG/T 194-2006 | |||||
平整度 | ≤7 | 参照JG/T 194-2006 | |||||
垂直度 | ≤1:400 | 参照JG/T 194-2006 |
2、服务范围
a)厂家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材料,并负责运输至现场工地(含卸货至现场指定位置),并负责通过验收。
b)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其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技术成熟的产品,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产品。
3、检验与测试
3.1 制造厂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书中所列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货物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并随货物附合格证明。
3.2 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及本标书所采用的标准中列入监察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监督检验。材料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置于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4、验收
当投标人所提供材料运抵现场后,须由投标人、招标人、设计、监理四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
5、提供资料
5.1 投标人应随所供货物免费提供以下资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二、设备规格:详见清单
三、技术条件:要求投标商对所提供标的物的要求:正确的设计、固定牢靠、安装可靠、所用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具有合格的质量且无缺陷。要求投标商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施工。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具有下述招标人所要求之外的装置或功能,须加以注明。
1.工艺流程:排气道洞口尺寸位置校正及清理→首层砂浆找平→吊垂线→首层排气道就位→复核标高和校正排气道垂直度→安放排气道钢筋→烟道洞口封堵→接口处坐满砂浆→上层排气道就位
2.主要施工方法:
2.1安装前首先检查烟道,校对型号,清理管道毛边。然后用吊垂通线校正预留孔洞位置是否准确,若预留洞口有所偏移,将洞口剔打至满足烟道安装需要为止。
2.2首层烟道安装就位后,复核烟道标高和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m,位置调正后用木楔暂时固定四边。
2.3两节风道对接前在下节风道接口处抹满砂浆,对接时使接口对齐保证接口砂浆饱满,接缝外露面需挂网抹抗裂砂浆收缝。烟道与墙体间的缝隙大于50mm的用小型砌块及砂浆塞实,缝隙不大于50mm的视现场情况在缝隙处打发泡剂堵实,装修阶段墙面处理时在风烟道与墙面交接处必须挂网以防开裂。
2.4厨卫间烟道在每层楼板接头处设置两根C12钢筋,间距100mm,伸出洞口长度不小于50mm,使每层排风道托于该层,所用钢筋需提前刷防锈漆,进行防锈处理。风烟道与楼板间的缝隙用细石混凝土灌严。
3.材料要求:烟道要求采用机械制水泥板烟风道。
4.质量要求
4.1、排气道内外表面应光滑平直,不得有凸凹不平,麻面、裂缝、拐角应做成圆角,端边应平整无飞边。
4.2、排气道两端部平面应方正,截面对角线误差≤3㎜,壁厚误差≤±2㎜,侧向弯边误差≤4㎜,长度误差≤4㎜,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m,不得有扭曲现象。
4.3、排气道安装过程中,防止杂物掉管道内,管口应采取遮盖。
5.成品保护
5.1 在搬运和安装时应轻抬轻放,不得碰撞、敲击、并不得在管道上行走,或堆放其他物品。
5.2 排气管道严禁锤击管壁。
6.安全文明施工
6.1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纪律》、《安全十不准》、《安全十大禁令》等安全纪律与制度以及《生产工人安全职责》,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
6.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6.3遇有不安全因素或完全保护措施时应撤离现场,并立即上报。
6.4 材料堆码整齐有秩,保持现场整洁
7、烟道止回阀要求:
7.1 外观
7.1.1止回阀的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隙、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7.1.2金属止回阀和零部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经处理后的表面应光滑、平整,镀层、涂层应牢固,不允许有起泡、剥落、开裂及漏漆、流痕、皱纹等缺陷。
7.2 阀片的开启角度
厨房用止回阀在开启压力为80Pa时,阀片应能达到完全开启,最大开启角度不应小于60°;卫生间用止回阀在开启压力位25Pa时,阀片开启角度应不小于最大开启角度的90%。
7.3复位功能:止回阀应具备复位功能,其操作应方便、可靠。
7.4感温原件
7.4.1基本要求
止回阀应具备感温元件控制其自动关闭的功能。用于厨房排油烟管道上的止回阀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位150℃;用于卫生间排风管道上的止回阀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位70℃。
7.4.2不动作温度
厨房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140℃±2℃的恒温油浴中,1min内应不动作;卫生间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73℃±0.5℃的恒温水浴,5min内应不动作。
7.4.3动作温度
厨房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156℃±2℃的恒温油浴中,1min内应动作;卫生间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73℃±0.5℃的恒温水浴,1min内应动作。
7.5 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止回阀,因故障而关闭(不能进风)时,宜有显示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输出。
7.6 启、闭可靠性
在正常状态下,厨房用止回阀应能承受300Pa开启压力差,历经连续1000次启、闭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阀片脱落、变形记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阀片启、闭应灵活、可靠。
7.7 耐腐蚀性
经历五个周期,共120h的盐雾腐蚀试验后,止回阀及各零部件均应不出现明显腐蚀损坏,止回阀标志牌的表示应清晰可识,并分别按7.7a)、7.7b)、7.7c)规定进行试验,止回阀阀片的启、闭动作应灵活、可靠。
7.8 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
在环境温度下,止回阀处于止回状态,阀片前后保持150Pa±15Pa的负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500m3/(㎡.h)。
7.9 耐火性能
7.9.1耐火试验开始后1min内,止回阀应达到温控关闭状态。
7.9.2 止回阀的耐火时间应不小于1h.
7.9.3 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使处于开启状态下单额温控关闭状态的止回阀叶片两侧保持300Pa±15Pa正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700m3/(㎡.h)。
7.9.4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使处于止回状态下单额温控关闭状态的止回阀叶片两侧保持300Pa±15Pa正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700m3/(㎡.h)。
8风帽要求
8.1风帽选型采用07J916-1 B-C-550*550(厨房)和C-FD-350/C-FB-350(幼儿园卫生间)型号。
第三部分 招标清单
序号 | 名称 | 截面尺寸 | 部位 | 楼层 | 层高 | 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技术标准16J916-1 | 税前单价(元) | 税率 *% | 综合单价(元) | 税前合价(元) | 税金(元) | 总价(元) |
1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2#楼厨房 | 32F | 95.15 | 米 | 348 | B-C-36 | ||||||
2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3#楼厨房 | 27F | 80.65 | 米 | 316 | B-C-36 | ||||||
3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5#楼厨房 | 27F | 80.65 | 米 | 316 | B-C-36 | ||||||
4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6#楼厨房 | 29F | 84.10 | 米 | 336 | B-C-36 | ||||||
5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7#楼厨房 | 33F | 95.70 | 米 | 383 | B-C-36 | ||||||
6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8#楼厨房 | 33F | 97.35 | 米 | 348 | B-C-36 | ||||||
7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29#楼厨房 | 33F | 98.05 | 米 | 348 | B-C-36 | ||||||
8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30#楼厨房 | 33F | 95.70 | 米 | 383 | B-C-36 | ||||||
9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31#楼厨房 | 33F | 95.70 | 米 | 383 | B-C-36 | ||||||
10 | 成品烟风道 | 500*500 | 32#楼厨房 | 33F | 95.70 | 米 | 383 | B-C-36 | ||||||
11 | 成品烟风道 | 250*250 | 幼儿园卫生间 | 3F | 11.60 | 米 | 383 | C-C-3 | ||||||
12 | 合计 | 3544 |
备注:清单中烟风道综合单价包含安装费、风帽及止烟阀等配件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以甲方实际确认合格物资的供货数量为准。所有涉及到材料复试及运输及安装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本采购单价包含原材料、标准件、包装运输费、复试检测费、装卸费、因天气原因无法卸货的囤积费、利润、其它税费、增值税、投标人自行管理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对于合同期内因燃油费、 运输费、工资、物价、冬雨季施工、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
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
成品烟风道采购及安装合同
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
根据国家、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的设计和使用要求,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徐州煤机厂2016-5地块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中的成品烟风道采购工作,达成如下合同:
工程名称: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
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下淀路以北,三环东路以西
本合同组成文件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技术条款
第四部分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承诺
第六部分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货物及数量
1.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项目中烟风道产品及配件以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数量详见第四部分。
2、合同金额及价格
2.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暂定(详见清单),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值税)RMB (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RMB (大写:人民币 ),增值税款RMB (大写:人民币 ),适用增值税税率 %。
单价包括:
2.2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
2.3其它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安装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货物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2.4乙方在合同价款外收取的除增值税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且价外费用已包含增值税款,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另行收取增值税款。价外费用适用增值税税率按合同条款2.2条执行,如本合同项下存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的,价外费用适用合同项下的最高增值税税率。
3、价格约定事项
3.1 甲方有权利选择全部或其中某几项要求乙方供货,乙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单价。
结算价格=合同单价×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量减去退货量。
3.2 按约定计取增值税
4、结算与支付
4.1预付款:
本合同无(有/无)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预付款。双方对预付款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4.2 到货款:
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经甲方(指定专人)马静凯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的/%,到货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安装调试款。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4.4结算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所有工程款的7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到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间无息)。
4.5 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双方对保修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4.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6 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4.7以下文件构成乙方结算文件:
4.7.1甲方物资部签署的供货清单;
4.7.2四方(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验收合格证明;
4.7.3系统调试合格证明;
4.7.4整体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证明。
4.8 付款方式的约定
4.8.1 支付方式
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8.2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履约过程中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更变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另行委托收款。
5、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5.1 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5.1.1 甲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MA1R85DR48
注册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广山路37号下淀路服务楼121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5.1.2 乙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18位编码):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
5.1.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5.2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3 发票的开具时间约定
5.3.1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15日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5.3.2 每批货物到达现场,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5.3.3 乙方供货完成后,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4 乙方应在开票之后5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我方更换要求后5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我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5 发票违约责任
5.5.1 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5.5.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乙方除按5.5.1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5.3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除按5.5.1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5.5.4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供货时间及地点
6.1合同内所有货物将分批供应,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确认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及数量,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地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6.2上款规定之供货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6.3乙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指定位置交付甲方。
7、保修期
7.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2年,并不低于国家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自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颁发的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7.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8、合同生效
8.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8.4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乙 方: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公章) | (公章) |
注册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广山路37号下淀路服务楼121号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221000 | 邮政编码: |
办公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广山路37号下淀路服务楼121号 | 办公地址: |
邮政编码:221000 | 邮政编码: |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9、定义与说明
9.1“工程”是指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
9.2“甲方”是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3“乙方”是指 公司。
9.4“业主”是指徐州市鹏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5“监理”是指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6“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易损件、配件、专用工具、技术手册、安装(或施工)指导书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9.7“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9.8“服务”是指合同规定的乙方须承担的现场施工指导、维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的合同附随义务。
9.9“日”指日历天数。
9.10书面”是指任何通过手写、打印、印刷或复印制作形成的合同订立及履行凭证,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
9.11“详细设计“是指乙方为响应甲方要求必须提供的能够满足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及相关深化设计的被甲方确认过的图纸。
9.12“保函”是指由中国境内营业的银行(指定为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招行)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具的保证文件。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本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10、专利权
10.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委托代理销售权(持有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代理凭证)。
10.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3如乙方提供货物虚假证明材料,导致侵犯第三方专利权事件的发生,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包装
11.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2每批货物应附至少一份装箱单,货物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产品合格证、施工及安装指导书。
11.3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装运通知
12.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7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如供货周期比较长或进口,应向甲方提供排产日期、加工制造日期、装运日期、到港日期、出关日期及到场日期以及每月生产进度报告。
12.2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前两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3、运输和卸货
13.1乙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所供货物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指定地点。
13.2乙方应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13.3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义务。
13.4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货物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货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13.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货物,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保险
14.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保险内容及金额包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及价值,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整地交付;并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的相关责任。
14.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使用造成损失,甲方建议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
15、质量保证及保修期责任
15.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施工或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在货物保修期间,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5.2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乙方亦应承担保修期内受损货物的维修,如有必要,乙方在7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或保函中扣除,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货物的保修期相应延长6个月。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5.4 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的免费服务及维修包括:修复及更换一切所需之部件及以上工作所消耗材料费及人工费。
15.5 保修期后乙方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甲方满意。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16、质量要求
16.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1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16.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6.4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6.5镇江美的城三区一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17、检验
17.1本合同货物的验收及测试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拥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产品的审批备案手续和相关的制造、检测许可证书。
17.2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内。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检查验货。
17.3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4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监理、业主等)对货物开箱验收后,甲方协调有关方在安装现场向乙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点,由甲方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施工安装、验收完毕。同时甲方保留将货物运送至相关行业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查的权利。
17.5验收合格:进场货物采取抽样验收的方法。即:在每次进场的货物中随机抽取该批货物的5%进行开盘取样送检,若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为该批货物整体合格;反之,在5%的随机抽样中发现个别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再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若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则同样视为该批货物整体合格。
17.6验收不合格:如在5%的随机抽样中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再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如同样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货物则视为该批货物整体不合格,乙方应当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7.7所有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8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
17.9无论何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验收,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责任。
17.10乙方运输车辆在工地内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8、延期交货及交货期违约赔偿
18.1 乙方应按照双方最终约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
1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无法保证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无法按时交货的原因及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8.3如果乙方未书面提出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提前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拖延或提前交货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或提前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8.4交货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核定的违约金比率为每提前或迟交1日扣除提前或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前或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8.5如因乙方交货违约导致甲方被业主索赔情况发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抵扣等额款项,余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18.6 因乙方违约,甲方在扣除上述款项时,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相关税费。如果甲方需要就其上述所得缴纳增值税和相关附加,将由甲方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和附加进行缴纳,并向乙方收取。
19、缺陷索赔
19.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乙方可以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证书,费用由乙方承担。
19.2乙方承担货物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9.2.1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及延误工期导致甲方向业主及其他承包商赔偿的损失。
19.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9.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承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修期。
19.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
19.4 因产品缺陷索赔,甲方在扣除上述款项时,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相关税费。如果甲方需要就其上述所得缴纳增值税和相关附加,将由甲方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和附加进行缴纳,并向乙方收取。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乙方提供的合同附随义务
21.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方案、文件,包括详细设计、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1.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21.3乙方须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封样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合同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21.4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满意。
21.5甲方/设计/监理单位/业主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21.6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2、保函或保证金(根据项目要求制定)
22.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的有效期至运抵现场的货物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当之日止。
2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暂定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供货且验收完毕之日止。
22.3乙方应在保修期开始前/天内,向甲方提交与质保金等额的保修保函。保修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2.4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保函格式提供保函,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2.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乙方同意甲方从相应保函(保证金)中或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取得补偿;如保函(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补偿不足部分的损失。
23、争议解决
23.1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24、合同变更
24.1 甲方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业主要求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合同变更通知,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乙方应积极配合。
24.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这种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4.3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25、合同终止
25.1违约终止
25.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日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c)如双方有证据认为对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履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腐败行为”是指合同双方人员间有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等可能影响合同公正履行的商业贿赂行为;“欺诈行为”是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谎报事实或制造虚假文件,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例如乙方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侵害对方通过合同获得合理利益的行为。
25.1.2 一旦甲方根据第18.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5.2 破产终止
合同任一方破产或无债务清偿能力时,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另一方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5.3 正常终止:甲乙双方正常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进入保修期后即行终止本合同。
25.4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26、合同转让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5%的违约金。
27、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反本约定的一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8、其他约定事项
28.1 本合同特别明示并约定,开具发票为乙方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主合同义务而非合同随附义务。
28.2 甲方所有通知可用电话、传真、短信以及特快专递发出。上述书面文件送达至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认的通讯地址或授权代表人处即为有效送达。乙方如更换通讯地址或授权代表,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技术条款
一、技术要求
1、采用的标准
本物资应按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住宅厨房排气管道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买方所接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性能指标 | 检测方法 | 备注 | ||
1 | 外观质量 | / | 详见JG/t 194-2006第6.1条 | 参照JG/T 194-2006 | |||
2 | 垂直承载力 | kN | ≥90 | 参照JG/T 194-2006 | |||
3 | 抗柔性冲击 | / | 10kg沙袋,1m高度自由落下,同一位置冲击5次,不开裂 | 参照JG/T 194-2006 | |||
4 | 耐火极限 | h | 不应低于1.0 | 参照JG/T 194-2006 | |||
5 | 尺寸与位置允许偏差 | 长度L | mm | 0,9 | 参照JG/T 194-2006 | ||
横断面外廓公差 | A | +2,-4 | 参照JG/T 194-2006 | ||||
B | +2,-3 | 参照JG/T 194-2006 | |||||
端面对角线差值 | ≤7 | 参照JG/T 194-2006 | |||||
平整度 | ≤7 | 参照JG/T 194-2006 | |||||
垂直度 | ≤1:400 | 参照JG/T 194-2006 |
2、服务范围
厂家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材料,并负责运输至现场工地(含卸货至现场指定位置),并负责通过验收。
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其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技术成熟的产品,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产品。
3、检验与测试
3.1 制造厂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书中所列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货物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并随货物附合格证明。
3.2 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及本标书所采用的标准中列入监察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监督检验。材料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置于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3.3 招标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投标人应邀请不少于5人的招标人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查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4、验收
当投标人所提供材料运抵现场后,须由投标人、招标人、设计、监理四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
5、提供资料
5.1 投标人应随所供货物免费提供以下资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6、设备规格:详见清单
使用部位 | 烟道规格 | 选用图集、型号 |
22#、23#、25#、26#、27#、28#、29#、30#、31#、32#、幼儿园 | 500*500(厨房) 250*250(幼儿园卫生间) | 16J916-1B-C-36(厨房) 16J916-1C-C-3(幼儿园卫生间) |
二、技术条件
要求投标商对所提供标的物的要求:正确的设计、固定牢靠、安装可靠、所用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具有合格的质量且无缺陷。要求投标商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施工。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具有下述招标人所要求之外的装置或功能,须加以注明。
1.工艺流程:排气道洞口尺寸位置校正及清理→首层砂浆找平→吊垂线→首层排气道就位→复核标高和校正排气道垂直度→安放排气道钢筋→烟道洞口封堵→接口处坐满砂浆→上层排气道就位
2.主要施工方法:
2.1安装前首先检查烟道,校对型号,清理管道毛边。然后用吊垂通线校正预留孔洞位置是否准确,若预留洞口有所偏移,将洞口剔打至满足烟道安装需要为止。
2.2首层烟道安装就位后,复核烟道标高和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m,位置调正后用木楔暂时固定四边。
2.3两节风道对接前在下节风道接口处抹满砂浆,对接时使接口对齐保证接口砂浆饱满,接缝外露面需挂网抹抗裂砂浆收缝。烟道与墙体间的缝隙大于50mm的用小型砌块及砂浆塞实,缝隙不大于50mm的视现场情况在缝隙处打发泡剂堵实,装修阶段墙面处理时在风烟道与墙面交接处必须挂网以防开裂。
2.4厨卫间烟道在每层楼板接头处设置两根C12钢筋,间距100mm,伸出洞口长度不小于50mm,使每层排风道托于该层,所用钢筋需提前刷防锈漆,进行防锈处理。风烟道与楼板间的缝隙用细石混凝土灌严。楼板洞口封堵和烟道卸荷如下图所示:
3.材料要求:烟道要求采用机械制水泥板烟风道。
4.质量要求
4.1、排气道内外表面应光滑平直,不得有凸凹不平,麻面、裂缝、拐角应做成圆角,端边应平整无飞边。
4.2、排气道两端部平面应方正,截面对角线误差≤3㎜,壁厚误差≤±2㎜,侧向弯边误差≤4㎜,长度误差≤4㎜,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m,不得有扭曲现象。
4.3、排气道安装过程中,防止杂物掉管道内,管口应采取遮盖。
5.成品保护
5.1 在搬运和安装时应轻抬轻放,不得碰撞、敲击、并不得在管道上行走,或堆放其他物品。
5.2 排气管道严禁锤击管壁。
6.安全文明施工
6.1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纪律》、《安全十不准》、《安全十大禁令》等安全纪律与制度以及《生产工人安全职责》,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
6.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6.3遇有不安全因素或完全保护措施时应撤离现场,并立即上报。
6.4 材料堆码整齐有秩,保持现场整洁
7.烟道止回阀要求
7.1 外观
7.1.1止回阀的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隙、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7.1.2金属止回阀和零部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经处理后的表面应光滑、平整,镀层、涂层应牢固,不允许有起泡、剥落、开裂及漏漆、流痕、皱纹等缺陷。
7.2 阀片的开启角度
厨房用止回阀在开启压力为80Pa时,阀片应能达到完全开启,最大开启角度不应小于60°;卫生间用止回阀在开启压力位25Pa时,阀片开启角度应不小于最大开启角度的90%。
7.3复位功能
止回阀应具备复位功能,其操作应方便、可靠。
7.4感温原件
7.4.1基本要求
止回阀应具备感温元件控制其自动关闭的功能。用于厨房排油烟管道上的止回阀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位150℃;用于卫生间排风管道上的止回阀感温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位70℃。
7.4.2不动作温度
厨房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140℃±2℃的恒温油浴中,1min内应不动作;卫生间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73℃±0.5℃的恒温水浴,5min内应不动作。
7.4.3动作温度
厨房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156℃±2℃的恒温油浴中,1min内应动作;卫生间用止回阀感温元件在73℃±0.5℃的恒温水浴,1min内应动作。
7.5 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止回阀,因故障而关闭(不能进风)时,宜有显示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输出。
7.6 启、闭可靠性
在正常状态下,厨房用止回阀应能承受300Pa开启压力差,历经连续1000次启、闭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阀片脱落、变形记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阀片启、闭应灵活、可靠。
7.7 耐腐蚀性
经历五个周期,共120h的盐雾腐蚀试验后,止回阀及各零部件均应不出现明显腐蚀损坏,止回阀标志牌的表示应清晰可识,并分别按7.7a)、7.7b)、7.7c)规定进行试验,止回阀阀片的启、闭动作应灵活、可靠。
7.8 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
在环境温度下,止回阀处于止回状态,阀片前后保持150Pa±15Pa的负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500m3/(㎡.h)。
7.9 耐火性能
7.9.1耐火试验开始后1min内,止回阀应达到温控关闭状态。
7.9.2 止回阀的耐火时间应不小于1h.
7.9.3 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使处于开启状态下单额温控关闭状态的止回阀叶片两侧保持300Pa±15Pa正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700m3/(㎡.h)。
7.9.4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使处于止回状态下单额温控关闭状态的止回阀叶片两侧保持300Pa±15Pa正压差,其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标准状态)应不大于700m3/(㎡.h)。
8.风帽要求
8.1风帽选型采用07J916-1 B-C-550*550(厨房)和C-FD-350/C-FB-350(幼儿园卫生间)型号
第四部分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备注:清单中烟风道综合单价包含安装费、风帽及止烟阀等配件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以甲方实际确认合格物资的供货数量 为准。所有涉及到材料复试及运输及安装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本采购单价包含原材料、标准件、包装运输费、复试检测费、装卸费、因天气原因无法卸货的囤积费、利润、其它税费、增值税、投标人自行管理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对于合同期内因燃油费、 运输费、工资、物价、冬雨季施工、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承诺
附件1: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的招标文件,我们仔细研究了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以元(RMB ¥)的投标价格且按照设备质量标准等要求,令业主满意的提供上述设备及服务,包括设备的相关资料和资质文件。
2、如果我们中标,保证在接到供货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
3、完全理解你们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因素的选择标准。
4、我方承诺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5、同意向贵方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6、我方承诺自行办理设备的检验及承担各种由此产生的费用。
7、我方承诺如果在设备报价中有漏项、落项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导致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影响使用的,由我方完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我方承诺本报价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需设备及服务的全部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的成品烟风道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特此证明!
专业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第六部分: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廉政协议书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保证物资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原、辅材料质量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煤机厂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2016-5号地块建设项目22#-23#楼、25-32#楼、幼儿园、5#配电室、7#配电室、三期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烟风道货物的分供方,为保证我司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经营资格的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生产许可证、绿色环保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要证件。
二、我方供应货物的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全部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所需的外检报告、证明、特殊原材料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2、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如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质量指标、绿色环保指标的生产厂家、配方、生产工艺等不作随意更换,如有更换,我公司会在更换之前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贵司。经贵方和监理、业主同意后供货。
3、我公司供应货物的保质期绝不低于产品标注的保质期(自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如因我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贵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我方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2-10倍(确定明确倍数)的赔偿,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4、我公司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我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我公司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我公司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使用之前,存在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标识不清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物资,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及外包装绿色环保符合要求。
8、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规定,绝不添加贵司未经确认的厂家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原辅料最新的规定,并保证及时执行,不需要贵公司再行通知。
为共同确保货物质量安全,我公司特向贵司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遵照执行;本承诺书在工程寿命内有效。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煤机厂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市和上级劳动部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各自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甲方有权根据相应规定(包括本单位的奖罚制度)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每次处罚500-10000元
4、乙方送货到工地现场,应通知甲方材料负责人,并在规定的场地卸货。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在工地现场吸烟、用火等,不得未经允许使用工地现场的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必须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5、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双方必须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底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因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复杂。
6、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7、乙方进入工地人员,由于私自乱摸、乱动设施、设备等而造成的自我伤害或者第三方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工地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对甲方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万元-20万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送货范围内尤其进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10、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求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本协议作为加以双方材料合同的附件,在材料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材料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材料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乙 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环境保护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施工项目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我公司(甲方)承建的镇江美的城三区一标段项目,按合同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现场卸料条件。
第二条乙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1.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1.5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遵守下述要求:
2.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2.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3、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4、乙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5、乙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以下空白,无合同正文)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