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湖东镇湖东大道慢车道改造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沭阳县湖东镇湖东大道慢车道改造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沭阳县湖东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沭阳县湖东镇湖东大道慢车道改造工程(二次)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湖东镇湖东大道慢车道改造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E********132*****127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05万元,高于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四)主要内容:沭阳县湖东镇湖东大道慢车道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以提供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07月02日8:30至2019年07月09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每套每包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1个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3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慧敏
联系电话:135*****359
联系地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
邮政编码:223600
采购人:沭阳县湖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华鹏
联系电话:139*****082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沭阳县湖东镇人民政府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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