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路基及桥梁工程(LHQD-LJ2)合作建设招标公告

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路基及桥梁工程(LHQD-LJ2)合作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路基及桥梁工程(LHQD-LJ2)合作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段)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路基及桥梁工程(LHQD-LJ2)合作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北段)路基及桥梁工程(LHQD-LJ2)
2.2建设地点:吕四境内
2.3工程规模:全长约15KM,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
2.4 计划开、交工时间:
计划于2011年 2 月20日开工至 2012 年 7 月30日交工,具体以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 施工总工期:约 526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优良。
2.7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LHQD-LJ2A:施工图所示桩号K110+888.5—K117+784道路路基工程;
LHQD-LJ2B:施工图所示桩号K117+784—K126+115道路路基工程。
2.9投资方式:
2.9.1投资概算:约1.8亿元
2.9.2投资总额(即业主还款总额,下同):由前期资金及其利息、建安费、建安费建设期利息、还款期利息四项组成。
2.9.3投资总额还款期:
①前期资金及利息还款期:前期资金到发包人指定帐户一年后的次月起,分四期还款(第一期还款在前期资金到发包人指定帐户一年后的次月支付20%,第二期在次年同一月份支付25%,支付时间依次类推,第三期支付25%,第四期支付30%,利息同期支付。);
②建安费、建安费建设期及还款期利息的还款期:在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第七个月起,分四期还款(第一期还款在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的第七个月内支付30%,第二期还款在次年同一月份支付30%,支付时间依次类推,第三期还款支付20%,第四期支付20%。利息同期支付。)。
2.9.4投资回报利率:
①前期资金回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3-5年(含5年)中长期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每年6%融资管理费;
②建安费回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3-5年(含5年)中长期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企业资质: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具有在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业绩。
3.3拟派项目总工(含备选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具有在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的业绩。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
3.5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6试验工程师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二个标段投标,中标标段具体以评标办法为准。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每个标段,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已入库未公示的须法定代表人到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6. 特别提示:
7.1凡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2未入库的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下载),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7.3已入库并经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7.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5综合保证金: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综合保证金1000万元,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由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招标人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投标人中标,则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后,综合保证金转为前期资金,综合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投标人未能中标,则在招投标结束后十日内归还投标人,不计利息。若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综合保证金,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本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前期资金的,其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
7.6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80万元,采用银行汇票方式。
7.7前期资金: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将中标价30%的前期资金(扣除直接转为前期资金的综合保证金金额)汇入发包人指定帐户。
7.8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附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498号名都苑D座二楼
联系人:王俭俭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226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施 艳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226200

招标人: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盖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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