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下游护岸等工程(南平市)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下游护岸等工程(南平市)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下游护岸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03(059)
招标项目: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下游护岸等工程
合同编号:DXSK/C2
代理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招标单位:武夷山市东溪水库管理局
所属行业:水利
所属地区:福建省武夷山市
一、工程概况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法人为武夷山市东溪水库管理局,该工程已经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土建施工承包单位。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下游护岸等工程招标范围:1、右岸坝顶山坡处理;2、坝前沿库岸处理;3、坝下游岸坡处理;4、坝下游河岸维护设施;5、大坝接缝、钢管周边缝漏水处理;6、溢流坝段闸墩补强处理;7、防汛公路、值班房、防汛仓库;8、临时工程;9、其他工程等;投资约75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三、资格预审及投标
1.报名有效日期:北京时间2003年12月1日~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8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内(二楼招标代理中心)。
2.报名应递交的材料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等有效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材料的将导致预审不合格。
3.省外建筑企业在报送材料时须持有有效《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具体详见福建省建设厅文件,闽建筑[2003]55号),不按本条要求提供《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将导致预审不合格。
4.报名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申请单位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未能按时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书无效。
6.资格预审时间:2003年12月6日上午。
7.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8.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出售:
时间:2003年12月6日下午3:00~4:0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8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内(二层招标代理中心)
现场察勘时间:2003年12月8日8:00,在武夷山市东溪水库管理局集中。
标前会时间:2003年12月8日3:30。
9.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潜在投标人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及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
10.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2003年12月28日9:30。地点: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二层,福州市东大路229号)。
11.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单位:武夷山市东溪水库管理局
代理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8号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陈新龙电话****-*******或****-*******转8964传真:****-*******
200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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