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变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路灯变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小额)G347普济圩至枞阳段路灯变供配电工程

定点抽签公告

窗体底端

现拟对(小额)G347普济圩至枞阳段路灯变供配电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枞阳县

2、项目范围:架设16台S11-100KVA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79 元

5、质量标准:合格(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调试、包通电运行、包移交)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0%(预留金不下浮)即*******.41元(含预留金1200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配电类别企业。

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本项目需授权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不需要复印装订!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9年7月5日,下午2时50分。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共计13178.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项目说明:本工程控制价为*******.79元,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0%(预留金不下浮)即*******.41元(含预留金1200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调试、包通电运行、包移交)。

2、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竣工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竣工资料齐备移交招标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办理完备案手续、并经铜陵市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年后,按双方约定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无息)。安装时间、地点、运输及安装负担: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指定时间以前给招标人供货完毕。并卸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承包负担一切运输、装卸及安装等全部费用。

3)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3)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6、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承包方如竣工决算经审计机构审计核减额超过承包方报审额6%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7、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

8、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本工程造价中已综合考虑“营改增”税率调整,结算时不额外进行此项调整。

10、关于标后合同履约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应执行铜陵市公路管理局和铜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否则将有权予以处理。

11、施工过程中如涉及到青苗补偿情况,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八、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铜陵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103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配电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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