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招标公告
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沈招2019-04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项目已由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沈政〔2019〕104号文件批准建设,且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法人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项目。2.2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翁东港。2.3建设规模:新建护岸约414米,新建园路约146米,景观桥1座,绿化种植约1280平方米,生态浮岛5座等。2.4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120万元。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2.6招标范围:海盐县沈荡镇聚金村河湖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13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col/col*******/index.html)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水利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沈荡镇人民镇府二楼211开标室(海盐县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http://www.zjzwfw.gov.cn)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col/col*******/index.html)上操作。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沈荡镇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联 系 人:唐建国 联 系 人:王凯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2019年7月2日 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 格 条 件 内 容一企业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3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5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7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三其他1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附件: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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