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幕墙工程项目(龙岩市)

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幕墙工程项目(龙岩市)

招 标 公 告
1.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的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幕墙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 ),已由福建省龙岩市计委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工程项目为幕墙工程施工,幕墙面积14000M2。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市消防支队旁)。

工期30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幕墙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及具备不低于一级的项目经理资质.;

(2)福建省以外建筑企业须提交福建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及龙岩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手册》或龙岩市外来企业建筑单项备案书;

5.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3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分至5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时请提交法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须密封后于2003年12月2日10时0 分之前送至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接收人::邱小珍、吴明禧,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查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将被拒绝。

7.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通知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

联 系 人:吴明禧戴淑良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