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电动堆垛车购置招标公告
两台电动堆垛车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电动堆垛车购置项目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2周内完成产品的配送及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两台电动堆垛车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及系统施工服务能力或必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投标人的查询页;(4)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3至2019-07-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楼招标一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符合以上要求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投标人的查询结果(查询页点击“信息打印”所显示的全部内容);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24 09:00,地点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珠江大道36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谷工、阎工 | 联系人: | 宋策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adtzzx@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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