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信息中心委托,拟对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0-35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
2、项目编号:HKGP2010-354
3、采购预算:5579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招标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工期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采购单位制定的实施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上线试运行和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专业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0万元。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2.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投标当年颁发认定证书或有效年审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5由于综合管线普查工作量为估算量,存在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不一致的可能性,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标书对于工作量的估算量即6500公里进行报价,供应商必须根据服务内容进行每公里单价和总体报价,项目完工后按实际综合管线普查公里数和供应商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不报单价作废标处理。
2.6投标文件的总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子项报价超过子项预算或总报价低于总预算70%的,又不能提供重大工艺改进而大幅降低成本证明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2.7本项目要求所有采购的交换机必须是同一个品牌。
2.8投标人必须提供 ArcGIS平台产品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010年1月3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 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 黄海英 电 话:****-******** E-mail: ********@qq.com">********@qq.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海新 联系电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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