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今年年底必须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舟山市一窗受理平台对接,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办、网上办、移动办(掌上办)、一证办”。现参照《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共享接口数据交互标准(V1.0)》,我中心拟开展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平台接入舟山市一窗受理平台;2. 不动产登记系统迁移“上云”;3.硬件设备;4.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我中心计划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采购人名称: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1 | 500000 | 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承建和长期运维、驻场单位,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最多跑一次”系统改造建设过程中与县房管等部门进行长期合作,在参与本项目方案编制过程中已经与上述部门进行了多次的技术交流和协接,而现用系统是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及运维的。更换其他供货商,不利于最大限度地节约开发周期及整合原有数据资源,不利于缩短本项目的开发时间,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 2、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承建完成了宁波、衢州、义乌、宁海、舟山市本级等地“一窗受理”系统改造项目并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形成了成熟有效的“一窗受理”业务开发模式,为本项目建设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技术参考,也为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提供了保障。若更换其他供应商承接,其他供应商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模块不熟悉,存在技术壁垒,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甚至原有投资损失。结合上述理由,岱山县不动产统一受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情形(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综上所述,我中心申请对岱山县不动产统一受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2幢231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增波 | 中级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邱宏定 | 中级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柴军 | 中级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6月11日,本专家组在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就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审阅了不动产中心提交的采购理由说明,经质询与专家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本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需在原有岱山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将业务受理模块进行外网迁移,并接入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因此本项目为原有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续建。 由于舟山市和我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设与驻场维护单位均为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该公司已承建完成宁波、衢州、义乌、宁海、舟山市本级等地的“一窗受理”系统改造项目。在此情况下,更换供应商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甚至原有投资损失。因此,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情形(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刘增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岱山县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郑央桥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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