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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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存储服务 配置要求: (一)服务器(1)机型为架式服务器(2)处理器:配置≥4颗可扩展处理器,每颗CPU核心数≥10核,每颗CPU主频≥2.4GHz,每颗CPU三级缓存≥13.75MB;(3)内存:配置≥128GB DDR4内存,支持内存保护、内存镜像、内存热备;(4)硬盘配置≥2块600GBSAS热拔插硬盘;热插拔硬盘扩展能力不少于8个;配置磁盘SAS 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5/10,速率≥12GB,Cache 缓存≥2GB;(5)网卡:配置4个及以上千兆电口;(6)扩展插槽:支持11个PCIE 3.0槽位,可支持最大2个PCIE X16插槽,可支持2个GPU卡、100G网卡安装,支持PCIE槽位热插拔;(7)电源:配置2+1冗余电源,电源模块额定功率≤550W;(8)风扇:支持动态智能风扇调速的散热系统,风扇支持冗余及热插拔功能;(9)光驱:配置内置超薄DVD光驱;(10)前维护:配置前置可见VGA接口≥1个,前置可见USB2.0接口≥4个;(11)监控屏:前面板配置液晶监控屏,可提供系统部件信息、告警信息、管理IP地址等查询功能;(12)管理:集成系统管理芯片,支持:1.iKVM和KVM Over IP高级管理功能,本地固件更新、错误日志,提供系统状况的可视显示;2.配置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虚拟设备挂载等操作;3.可实现监控服务器内部主要部件的状态,包括CPU、内存、硬盘、PCI设备、风扇、电源、功率、温度等信息;(13)操作系统:需通过SUSE 、Windows、Vmware、Rehat、Oracle Linux、中标麒麟等主流OS厂商的兼容性测试并提供相关官网链接;(14)资质认证:提供3C认证,CE认证,CB认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能源之星认证,IS09001认证,IS014001认证,IS020000认证,GJB9001认证,ITSS成员单位,CMMI4级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 (15)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部三年数据恢复服务(出具证明文件及服务承若函原件); (16)服务:提供3年原厂整机质保,3年原厂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原厂服务承若涵原件)(二)磁盘存储柜(1)体系结构:采用全模块架构冗余设计,无单一故障点;(2)控制器:配置高性能冗余控制器,双控支持在线更换控制器,每一控制器可以独立控制所有的磁盘,支持多控制器架构,控制器之间支持缓存镜像;(3)缓存:配置32GB缓存,最大可支持64GB缓存(非SSD或者高速Flash充当缓存);(4)缓存保护:配置BBU电池保护,配置基于Flash的永久保护模组;(5)主机接口:配置8个8GB FC主机接口+8个1GB ISCSI主机接口,提供4个I/O扩展插槽,最大支持4个10GB IP主机接口;后端接口:配置4个6GB SAS 4X扩展接口;(6)磁盘实配容量:配置8块4TB 7.2K转SAS硬盘,阵列配置后可用容量≈27T,支持SSD、SAS、SATA多种类型硬盘,支持在同一个磁盘阵列柜子中混合使用不同类型、不同容量的硬盘;磁盘扩展性:做大可扩展到112块硬盘;(7)RAID级别:支持基于RAID2.0技术的RAID0、1、5、10;支持在同一个RAID组中,不借助热备盘,能支持三块硬盘同时掉电;(8)电源风扇:冗余电源,冗余散热风扇设计系统兼容性:支持WinNT,Win2000,Win2003,Win2008,Solaris,AIX,HPUX,NetWare,Red Hat Linux等主流操作系统;(9)管理软件:提供完整的存储系统管理软件,支持集中式CUI管理,在同一管理界面实现监控,提供路径冗余、负载均衡软件;(10)阵列高级功能:支持快照、卷拷贝、自动精简配置功能;(11)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部三年数据恢复服务(出具证明文件及服务承若函原件);(12)服务:3年原厂整机质保,3年原厂免费上门服务(原厂服务承若函原件);(三)2端口8GB光纤通道HBA(带两个SFP+模块)注:供应商需严格按照以上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及资料,用户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如果不能达到要求用户将终止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且将其纳入黑名单。 | ¥198,000.00 | 1(件) | ¥198,00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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