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单小车双吊点桥式起重机(宁德市)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单小车双吊点桥式起重机(宁德市)
1、工程名称: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单小车双吊点桥式起重机
2、工程概况:牛头山水电站位于福建寿宁县西部长溪河上,距寿宁县城52Km。本水电站系引水式水电站,装机容量为90MW,装设2台竖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房总长度为50M,净宽14.5M,机组安装高程128.9M,轨顶高程为154M。
3、招标范围:
(1)QD2×80/2×16-14.5A3单小车双吊点桥式起重机整机一套(包括全套电控设备);
(2)10T电动葫芦一套;
(3)160T平衡梁一套(含桥机与平衡梁连接结构、部件);
(4)大车轨道100M、车挡4套及其固定件与埋件;
(5)大车电源滑触线(包括支架)50M;
(6)全套专用工具。
4、投标单位资质:具有部颁的相应等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单位,并且近三年具有已投运的同类规模及以上业绩。
5、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联系电话(手机、单位总部电话号码)、单位总部传真号码。
(2)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企业近五年设计制作同类型起重机械的工作业绩汇总表(需注明:使用单位及联系电话、本单位承担的业务范围和合同额等),并详细提供至少一个同类规模或以上且已投运的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制造合同、工程验收资料和用户反馈意见。
(4)有关试验设备、设计、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5)投标申请人已获得的有效期内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银行信用或资信证明以及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第一至第四项为必备条件,未能同时满足上述第一至第四项的将被认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预审中,招标人有权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投标申请人所申报材料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申请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3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
报名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8号南楼二层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7、出售招标文件时间:预计为2003年8月19日下午15:30至17:30。
8、售卖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8号南楼二楼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9、招标单位: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11、联系人:黄惠玲、徐青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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