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2019】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西路南侧、化工二村东侧,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区域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28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17.1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7 月 18 日,竣工日期:2019年8月16日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3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7 月4 日 09:00至2019年7 月15 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7 月16 日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路

邮编:223001

联系人:胡勇

电话:159*****758

传真:/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西安北路48号锦绣大厦13层

邮编:223002

联系人:田丽

电话:159*****009 ****-********

传真:****-********

电子邮箱:stzjzx@163.com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或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 分,至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 分,至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雨污分流 实验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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