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墒情综合观测站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墒情综合观测站招标公告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墒情综合观测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墒情综合观测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NCZ(WZ)0005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斌

项目联系电话:153*****4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斌 153*****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亚宁 155*****558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墒情综合观测站6套(含围栏)数据中心平台软件1套(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六)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七)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8:00至2019年07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12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30至2019年07月16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12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墒情综合观测站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2019NCZ(WZ)000511

采购单位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三、代理单位: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19年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墒情综合观测站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墒情综合观测站6套(含围栏)数据中心平台软件1套(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七、采购预算金额:408000.00元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

1.谈判保证金为:6000元整;

2.户名: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吴忠市支行

账号:****************683

3.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人资格: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七)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预审;投标人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4日起至2019年07月10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至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中(四)-(六)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上午10:00时整

十二、开 标 时 间:2019年07月16日上午10:00时整

十三、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王斌153*****498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杜亚宁155*****558

监督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丁桂玲 182*****292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9号

联 系 人:王斌联 系 人:杜亚宁

联系电话:153*****498联系电话:****-******* 155*****558

2019年07月0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斌

项目联系电话:153*****49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第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7号)、第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9号)为准。

3.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观测 推广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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