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试验段第二标(JJGS2/C2)施工招标(泉州市)

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试验段第二标(JJGS2/C2)施工招标(泉州市)

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试验段第二标(JJGS2/C2)施工招标公告
二○○三年八月四日
招标编号:2003(028)
开标日期:2003年9月5日11: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项目: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试验段第二标(JJGS2/C2)
代理单位: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招标单位:晋江市供水公司
所属行业:水利
所属地区:福建
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试验段第二标(JJGS2/C2),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法人为晋江市供水公司,现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概况
晋江市龙湖整治工程采用全湖整治方案,分期实施,分为左右岸。建设内容为排污沟、水岸护堤,湖周绿化等项目。单项工程从供水入湖口至龙湖泵站长度1.7Km,建成后可将附近村落的污水通过该左岸排污沟直接排到下游,以净化水质。本工程投资约30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级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主营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施工(应提供承包合同原件资料)。
三、资格预审及投标
1.潜在投标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地点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或直接在福建省水利信息网站(网址:www.fjwater.gov.cn)招标公告上下载。
2.报名和售《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有效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03年8月13日,每日有效报名时间为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3.接收《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有效日期:2003年8月13日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楼二层。
4.资格审查应递交的资料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主要人员资格证书、类似工程施工合同、近两年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5.报名人和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单位介绍信的投标联络员(未办理联络员的单位须在报名前办理),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申请单位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
6.资格预审时间:2003年8月14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工程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转帐证明与投标保证书。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8.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出售:时间:2003年8月15日9:00;
地点: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察看现场时间:2003年8月18日上午9:00,在晋江市供水公司门口集中,
答疑时间:2003年8月18日下午3:00,在晋江市供水公司。
10.递交标书的截止时间:2003年9月5日11:3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楼二层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单位:晋江市供水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及电话:邓发杨,****-*******
传真:****-*******
二○○三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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