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单一来源公示

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
品目
采购单位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区域太原市公告时间2019年07月04日09:44
预算金额¥30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018年底,太原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将该场地出售给华侨城,土地性质转变为住宅和商业为主的居住兼商业用地。由于工厂区生产经营时间较长,企业关闭后遗留的地块可能存在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情况。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完成了太原煤气化公司工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工作,明确了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该场地的修复工程正式启动。根据市政府安排,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服务工作。

1、项目采购人: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

2、项目名称: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

3、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说明:

原煤气化工厂区场地污染土方量较大、污染情况复杂,其修复涉及到原位和异位修复技术的组合,国内类似大型场地的修复案例屈指可数,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任务要求专业技术强,省内可承担此项任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单位少。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最大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承担了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完成了《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山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等省级层面土壤环境管理文件编制,拥有全省唯一的“山西省土壤修复技术开发实验室”,具有丰富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环境监理经验。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单位需完成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完成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的相关污染判别、全过程环境监理、二次污染防治监测、环境影响监测工作并根据修复工程进度和具体要求,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配合完成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竣工验收。

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工作贯穿于整个修复过程中,截止修复工程竣工验收。

经论证,该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项目由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科学、合理、合规。

附:聘请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杨锁林

太原市水资办

教高

2

毕润成

山西师范大学

教授

3

蒋秋静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教高

4

李华

山西大学

教授

4、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简要需求:

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及相关污染判别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内的相关污染判别(建筑垃圾定量与定性、污染范围外污染建筑垃圾堆存区域补充调查、开挖污染土壤精细化划分、未修复区域补充调查)、监督修复工程的实施过程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修复过程的环境影响监测、协调相关单位保证修复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5、推荐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利军

134*****246

6、公示期限: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

7、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采购人或太原市财政局。

8、采购人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

9、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标签: 污染 环境监理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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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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