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沪天台EPC塔吊招标公告
八三沪天台EPC塔吊招标公告
投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台县福溪街道拾得路以北(水南)区块改造二期项目(H,I安置区块)EPC总承包
2、建设地址:天台县福溪街道拾得路以北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170000m2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5、建筑物层数:地下室一层地上十八层
6、工期要求:1100天
7、建 设 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须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2.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
3.与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合作过,合作记录良好,整体服务水平高,具备大规模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优先。
4.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
5.应标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再做出决定认真填写。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和报价单中所有需贵方填写的空格处,尤其要填写清楚计量单位、单价及合计金额,并在报价说明栏中用文字说明所报单价构成内容和不包含的费用,否则影响中标。
7.投标人下载投标书后认真填写、签名,加盖企业公章的位置必须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中建集采平台(网址www.yzw.cn),作为投标报价附件。
8. 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在招投标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参加投标单位形式转账,禁止以私人名义转账,否则视为无效。如发现同一供应商以多家单位名称参与竞标的,属于围标,该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进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上海六里支行
账号:3100 1522 9170 5001 4934
三、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月) | 租金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进退场费 (含安拆费) | 备注 |
1 | 塔吊租费 | TC6010 | 台 | 7 | 11 | ||||
2 | 司机工资 | / | 人 | 7 | 11 | ||||
3 | 指挥工资 | / | 人 | 14 | 11 | ||||
4 | 塔吊预埋节 | 2.4/米 | 个 | 7 |
说明:
1. 租赁期限:安装调试结束,经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合格并颁发准用合格证,由双方确定起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以承租方实际书面通知为准。
2.设备租赁期间须满足24小时正常使用。若承租方在通宵加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出租方应派出有证人员满足承租方需求,费用按投标报价(折算日工资)价格计取,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段计算。
3.月租金;包含维修、保养、保险、附墙预埋件及螺栓、(要求附墙拉杆可调节)、每台塔吊包含人工费用等全部费用。(不含税)
4.进场费;设备基础预埋螺栓(支脚)、安装费、检测费(包括二次检测)、吊车、运输及保险、上、下车等一切费用在内。
5.退场费;拆卸费、吊车、运输及保险、上、下车等一切费用在内。
6. 所提供的塔吊必须是2014年以后(含2014年)出厂的产品,性能良好,外观颜色一致。
7.要求在施工现场储备塔机易损零部件及电器以备应急。
8.所出租的塔机必须是出租方的自有财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禁止挂靠,一经发现,属于违约,责令三天内拆除退场,并赔偿承租方所有损失。
9.所有塔吊进场备案手续及资料由供方承担,供方协助需方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报验、检测 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四、 质量及其他要求
出租方保证所供周转料具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所供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如需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检测,由出租方负责,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如因检测不合格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由出租方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中标方必须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及招标人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工人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所使用的机具等必须符合规定。
中标方送货车辆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服从招标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招标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中标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现场或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中标单位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自行完成投标工程,不得转包。
投标单位须在中建云筑网平台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出租料具各种资料,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五、供货要求
1.进场时间:在2019年7月开始(以承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2.供货方式:供方负责装卸车运输,按要求时间进场。
六、结算与付款
1.进退场费结算;进场费(含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包括二次检测、基础预埋螺栓等),领取合格证后1个月内付款。退场费(含装卸、运输、拆除、运出现场等所有费用),在退场后连同结算一起支付。
2. 每次支付塔吊租赁对账总额的50%,司机,指挥工资付至100%,塔吊全部退场后付至95%,余款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3.月租金的结算:按30天计算,月租金 元/月。在结算时不满1个月就按天计费。
4.如遇春节,春节减20天租金,其他节假日照算租金。如遇政府、业主等特殊原因停工塔吊租金应作调整或停收。
七、投标 开标
根据中建云筑网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八、评标
招标方将选择信誉好、供应能力强、价格最低、付款条件最宽松的投标人中标。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云筑网平台短信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将通知其取回投标保证金(无息)。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无任何解释的义务,也不承担投标单位因投标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定标与合同签订
1.评标结束,选择参加投标总数的50%,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厂家,由招标工作小组进行二次询标,时间约三个工作日,然后定标,并以短信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在接到短信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相关手续,三日内与我单位洽谈签订《机具租赁合同》。合同采用我单位合同范本(详见范本)。
3.招标单位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与未中标的因由。
十、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物资经理: 于红波 150*****330
项目物资主管: 李远彪 150*****356
2019年7月4日
标签: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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