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公安局4G电子特通设备及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蔡县公安局4G电子特通设备及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蔡县公安局4G电子特通设备及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新蔡县公安局;项目名称:新蔡县公安局4G电子特通设备及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项目内容:通过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及前端设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智能感知、精准打击,切实提高新蔡县公安局信息化实战应用手段。

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的说明:该项目为落实省厅提出的打造“智慧公安”、“精准公安”的背景下建设的项目,主要就是依托4G电子特通设备采集的数据,结合人脸数据、车牌数据、旅馆业数据、网吧数据、社会资源数据等数据,打造一套公安综合业务实战应用平台,为全面提升新蔡县公安局的综合打击效能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项目采购内容: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软件、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操作终端、警务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服务器、4G电子特通设备。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平台项目是新蔡县公安局与武汉白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定向联合开发、国内此类软件平台的多个功能模块(包括“一键搜”、 “三轨合一”、 “类案模型自行创建”等) 均属首次开发应用,具有唯一性,为保证系统功能的实现和无缝对接,只能从指定公司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郑州瑞之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白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授权经销商)

拟定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11号楼5层。

五、 专家论证情况:2019年7月3日,新蔡县公安局聘请专家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论证意见:专家小组一致意见,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 公示期限: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新蔡县公安局,异议需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邮件、电子传真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七、 采购单位联系人:新蔡县公安局杨富春,电话:186*****198;地址:新蔡县开源大道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 梁先生****-*******

地址:新蔡县市民之家C楼2楼

新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贾先生****-*******

地址:新蔡县市民之家C楼2楼

2019年7月4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 电子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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