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保利·溪湖B3地块建筑安装工程垃圾外运及消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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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二局三保利·溪湖B3地块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垃圾外运及消纳招标公告。

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下发的图纸和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本次招标面向具有承揽干挂石材工程相适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企业资质或者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公司商务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网上开、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本次拟选用1家单位施工;

五、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目标: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完工,发包人应组织对承包人所施工的工程内容进行质量评定,评定结果达标,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评定结果未达标,或者存在质量隐患及质量索赔的,结算时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5%~10%的罚款。此罚款亦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

5.3质量相关其他要求按照合同附件《质量管理协议》执行

5.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贵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5.5现场控制标准:贵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六、安全文明要求:

6.1本工程安全施工目标:无重伤及工亡事故,轻伤施工发生频率低于3‰。

6.2承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

七、工期要求

7.1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 2019 年8月 10日

计划完工: 2019年12 月 30日 (实际开竣工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工期,甲方缩短工期时,乙方需根据甲方新的进度需求加大机械、人员的配备,以保证甲方工期目标的实现:

①乙方加大投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单价不因此做任何调整。

②乙方不能按甲方新的工期目标提供必要机械、人工,造成甲方新的工期目标不能按期完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7.3如乙方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停止施工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4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要求﹙工人数量的增加和工人加班的安排﹚。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更合同价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若不能按期满足甲方工期目标要求,承担相应经济处罚和违约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要求﹙工人数量的增加和工人加班的安排﹚。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程量按甲方指定双方协商的工期完成。当工期发生调整时必须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否则乙方承担因工期滞后1000~2000元/天的进度罚款处罚。

八、结算方式

8.1甲乙双方需按月进行正式结算,待乙方合同内每月工程量完成后,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于每月10-15日前办理正式月结算。正式月结算由甲方项目部与乙方完成,结算资料报甲方经济管理部审核备案;月度结算是甲方拨付乙方进度款的重要依据(未办理月度结算的,甲方经济管理部将不予审核通过拨付进度款),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办理月度结算导致进度款拨付延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月度结算累计经甲方签字盖章后为最终完工结算额。

8.2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

8.3工程款拨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1)根据月度结算办理付款,按月度结算额的60%支付进度款;

(2)待所有楼栋施工外架全部拆除后第二个月甲方付至乙方累计已完成产值额的85%;

(3)甲方竣工验收后且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两个月内,甲方付至乙方已完成产值的100%;

(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等。

(5)分包单位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8.4付款方式:发包人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等形式支付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款。

十、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20:00(以云筑网实际发布实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联系人:孙爱民,联系电话:176*****544




标签: 垃圾 建筑安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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