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SZDL********44 )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招标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编号:SZDL********44),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项: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7

(一)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技术方案、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二)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多家投标商进行对比评分,优:7分;中:4分;差:1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5

(一)评审内容:对项目中具体需求的理解,包括建设背景理解,建设目标理解,技术参数重点的响应、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等内容,并有针对性的给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 1.技术参数项共12分。带“▲”号参数项为重要参数,不响应的(或负偏离的)扣3分,不带“▲”号的普通参数项不响应的(或负偏离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项目重难点分析共3分。对项目理解透彻,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建议和应对措施完善评优,得3分;有项目理解部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建议和应对措施一般评良,得2分;对项目理解不全面,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不完整评差,得1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3

(一)评审内容:从人员配备及安排、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完善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计3分,不合理或漏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一)评审内容:从项目验收后的承诺免费服务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项目验收后,承诺免费服务3年得3分,服务2年得2分,服务1年得1分。

5

违约承诺

2

(一)评审内容:从项目的违约承诺上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能够服务保障和服务保障的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或是承诺不合理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是否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检查投标人获得CMMI等级。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二)评分标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1:201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2013、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以上三个证都有得1分,其中一个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CMMI5级认证的,得4分,获得CMMI4级认证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的校园智能办公系统的完成项目数量。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投标人2017年以来有校园建设的智能办公系统的完成销售案例的数量5个及以上,得3分;不足5个但有3个及以上,得2分;不足3个但有1个及以上,得1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获奖情况。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 1. 投标人的软件方案获得教育技术协会(国家级)颁发《数字校园好方案》,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获得中央电教馆“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检测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5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在该公司缴纳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提供社保证明,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8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提供递交投标文件的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个月的(2019年3月-2019年5月)社保证明)及人员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5名(少于15人本项不得分,各类人员不得兼职,同一人不累计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研发负责人:具有高级程序员证书,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研发人员:至少4名核心研发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证书,,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3.技术服务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1人,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4.产品经理:拥有PMP证书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2人,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5.软件设计:具有中级软件设计师资格证2人,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6.产品培训师: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6

投标人所投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8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所投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二)评分标准: 1. 投标人提供“办公管理软件”类软件著作权1份,满足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即时通讯”类软件著作权1份,满足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智能办公管理软件”的相关硬件产品智能手写板,功能:采用Wacom技术,支持无源无线电磁压杆笔,支持2048级压感,支持蓝牙4.0及以上,读点速度200点/秒。全部满足上述功能满足得2分(提供产品说明书),厂家拥有专利得2分,未提供专利证书不得分。

7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12

(一)评审说明:因本项目对实施时间的要求极为严格,故而针对项目中所有个性化功能点,都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一定程度功能演示。(二)评分标准: 1.基本功能演示,提供办公系统的公文、公告、审批、表单与流程设置演示。 2.客户端演示,提供全端客户端包括Windows、Mac OS、Android、iOS的即时通讯功能(会话、文件传输、历史记录)演示。 3.群组功能演示,提供组织群和自建群的会话、管理、权限设置等演示。 4.个性化演示,提供手写板进行流程、公文的批注演示。 5.个性化演示,提供手写板的随手笔记功能演示。现场演示能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方可得分,优秀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

8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9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现变更为: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7

(一)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技术方案、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二)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多家投标商进行对比评分,优:7分;中:4分;差:1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5

(一)评审内容:对项目中具体需求的理解,包括建设背景理解,建设目标理解,技术参数重点的响应、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等内容,并有针对性的给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 1.技术参数项共12分。带“▲”号参数项为重要参数,不响应的(或负偏离的)扣3分,不带“▲”号的普通参数项不响应的(或负偏离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项目重难点分析共3分。对项目理解透彻,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建议和应对措施完善评优,得3分;有项目理解部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建议和应对措施一般评良,得2分;对项目理解不全面,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不完整评差,得1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3

(一)评审内容:从人员配备及安排、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完善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计3分,不合理或漏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一)评审内容:从项目验收后的承诺免费服务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项目验收后,承诺免费服务3年得3分,服务2年得2分,服务1年得1分。

5

违约承诺

2

(一)评审内容:从项目的违约承诺上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二)评分标准:能够服务保障和服务保障的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或是承诺不合理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是否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检查投标人获得CMMI等级。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二)评分标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1:201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2013、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以上三个证都有得1分,其中一个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CMMI5级认证的,得4分,获得CMMI4级认证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的校园智能办公系统的完成项目数量。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投标人2017年以来有校园建设的智能办公系统的完成销售案例的数量5个及以上,得3分;不足5个但有3个及以上,得2分;不足3个但有1个及以上,得1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获奖情况。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 1. 投标人的软件方案获得教育技术协会(国家级)颁发《数字校园好方案》,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获得中央电教馆“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检测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2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在该公司缴纳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提供社保证明,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8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提供递交投标文件的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个月的(2019年3月-2019年5月)社保证明)及人员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二)评分标准: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5名(少于15人本项不得分,各类人员不得兼职,同一人不累计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研发负责人:具有高级程序员证书,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研发人员:至少4名核心研发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证书,,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3.技术服务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1人,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4.产品经理:拥有PMP证书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2人,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5.软件设计:具有中级软件设计师资格证2人,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6.产品培训师: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6

投标人所投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8

(一)评审内容:检查投标人所投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二)评分标准: 1. 投标人提供“办公管理软件”类软件著作权1份,满足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即时通讯”类软件著作权1份,满足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智能办公管理软件”的相关硬件产品智能手写板,功能:采用Wacom技术,支持无源无线电磁压杆笔,支持2048级压感,支持蓝牙4.0及以上,读点速度200点/秒。全部满足上述功能满足得2分(提供产品说明书),厂家拥有专利得2分,未提供专利证书不得分。

7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15

(一)评审说明:因本项目对实施时间的要求极为严格,故而针对项目中所有个性化功能点,都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一定程度功能演示。(二)评分标准: 1.基本功能演示,提供办公系统的公文、公告、审批、表单与流程设置演示。 2.客户端演示,提供全端客户端包括Windows、Mac OS、Android、iOS的即时通讯功能(会话、文件传输、历史记录)演示。 3.群组功能演示,提供组织群和自建群的会话、管理、权限设置等演示。 4.个性化演示,提供手写板进行流程、公文的批注演示。 5.个性化演示,提供手写板的随手笔记功能演示。现场演示能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方可得分,优秀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

8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9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10:

演示时间及地点:现场演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14时30分开始

现变更为:

演示时间及地点:现场演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9时30分开始


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办公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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