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
编制比选竞标公告
鉴于比选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拟开展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前期工作,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李旺改线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一、比选人及项目情况
1、比选人名称: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比选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3、比选人项目名称: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
4、比选人项目地址:中卫市
5、标段划分:本次比选竞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为:(1)对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跨清水河设置的清水河1#桥、2#桥、跨李旺北沟设置的北沟桥及临河临沟路基进行洪水影响评价。(2)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李旺改线段)路线下穿输水渡槽设置的桥梁,需对项目建成后车辆行驶在该桥梁时是否对渡槽基础产生影响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6、控制价上限:70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业绩条件:比选申请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公路、铁路或独立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人员条件:具有水利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至今负责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四)信誉最低要求: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服务期:比选中标后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六)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水利部门的要求等。
三、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比选文件领取及参加比选时间
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9年 6 月25日至2019年 7月2日,早上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领取概不接受。
2、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811室
3、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7月10日9:00时
比选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810室。
4、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穆先生
2019年6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