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卫健委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南昌县卫健委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南昌县][线下]南昌县卫健委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二次
[2019-07-04]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昌县卫健委委托,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南财采[2019]第177255号批复要求,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NCXZFCG2019-177255ZB
2、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项目需求 |
NCXZFCG2019-177255ZB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 | 1批 | 2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3、简要参数:
未成年保险方案
14周岁-17周岁 |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 | 8万元/人 | 因意外伤害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
疾病身故 | 8万元/人 | 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
全残 | 8万元/人 | 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180内发生“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为100%的项目 |
重大疾病 | 2万元/人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90日后(如主险合同为团体保险,则自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90日后)(续保者不受90日规定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包含: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膜炎后遗症或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脊髓灰质炎。具体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
方案设署说明:根据保监发[1999]43号文规,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因此我们按照实际承保年龄进行方案设计,本保险单具体事宜详见《2014年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大龄独生子女爱心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协会文件及方案执行。 |
成年保险方案
18周岁-24周岁 |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 | 10万元/人 | 因意外伤害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
疾病身故 | 10万元/人 | 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
全残 | 10万元/人 | 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180内发生“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为100%的项目 |
重大疾病 | 2万元/人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90日后(如主险合同为团体保险,则自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90日后)(续保者不受90日规定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包含: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膜炎后遗症或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脊髓灰质炎。具体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
方案设署说明:根据保监发[1999]43号文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因此我们按照实际承保年龄进行方案设计,本保险单具体事宜详见《2014年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大龄独生子女爱心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协会文件及方案执行。 |
注:本项目采购控制单位为80元/人,采购控制总价为23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服务项目不适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本服务项目不适用)。
5)须提供江西省保监局认可的承办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5、投标人可在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17时止(工作时间)到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资料(报名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1)投标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公司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手写无效。)
(3)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下午14:30
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8、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下午14:30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小蓝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三楼),小蓝管委会旁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备注:为维护本次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投标人报名投标秩序,保障招标人安排开标及专家抽取工作,投标人报名需缴纳300元投标报名保证金,到场开标时退还,如报名后未参与投标,请于开标前两天凭弃标函退还,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投标且未提交弃标函没收投标报名保证金,列入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用。
政府采购联系人:熊女士电话及传真:****-********
县卫健委(采购单位)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日
********/*******d-1702-4fa2-bf59-97f9df62a8f5.html">查看操作说明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