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邀请函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采购人)委托,将组织实施“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比选活动,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比选,请及时办理比选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编号:FZCG-********;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监控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项目要求)。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市场禁入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9日 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固特大厦3栋B座304)出售。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10:30前,递交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固特大厦3栋B座304)。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留盖鲜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固特大厦3栋B座304)。
十、本比选邀请将在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固特大厦3栋B座304
邮政编码 :610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曾女士
十二、采购人:
采 购 人:成都高新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9*****180
二〇一九年七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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