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沙蒲田化工业集聚区企业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南浔区沙蒲田化工业集聚区企业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浔区沙蒲田化工业集聚区企业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南浔区沙蒲田化工业集聚区企业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 1 | 900000 | 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理由:专业性和延续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亚林 | 工程师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王一哲 | 工程师 | 湖州电子信息化学会 |
林芳芳 | 高级审计师 |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是省生态环境厅下属的二类事业单位,长期的为全省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支撑服务,也是全省最早开展污染场地调查工作的专业机构。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也是我省2项工业地块调查、修复相关的技术导则的指定单位。技术专业性和权威性名列全省前茅,能从全过程对本次 工作质量进行技术把关。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参与了我省多项重大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同时也是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技术组成员。《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南浔区土壤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方案(2017-2020年)》均为该单位编制,对本次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专业性和延续性,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提高效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附件信息:
********61/20197/f66a0ec7-f4ae-40c6-a75e-eec246db5106">论证意见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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