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小学学校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东河小学学校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东河小学 实施的用电工程,现对该项目用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盐城市东河小学低压线路改造 用电工程。

2. 项目地点:盐城市东河小学校园内(盐城市东仓路22号)

3. 招标内容:低压线路改造 用电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9 万元。含与供电局对接的所有手续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且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 质量标准:必须达国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6. 工期要求:1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6月-2018年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采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全面履约后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1 年 7 月 10 日18:00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 盐城市东河小学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学校总务处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联系人:宋铁梅 ,联系电话:136*****766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东河小学

地 址:盐城市东仓路22号

联 系 人:袁勇

联系电话: 137*****7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包括的内容: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新版资质证书;

(3)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且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商务性评审。

三、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1)至(3)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

四、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投标报价偏移评标基准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A×K。

A值的确定:取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的取值范围为94%、95%、96%、97%、98%,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如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差额相等且分别为正负偏差时,则负偏差排名优先。如投标人报价相同,排名并列,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可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电 学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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