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黎公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干窑段)-招标公告
平黎公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干窑段)-招标公告
平黎公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干窑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黎公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干窑段)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善发改设计【2019】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善县干窑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zbw.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嘉善平黎公路(干窑段)。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关闭沿线部分道口,增设辅道,对文明线交叉口、庄驰路交叉口、范泾大道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2.5建设规模:关闭沿线部分道口;新增农村公路辅道(5处)总长度907.978米及对文明线交叉口、庄驰路交叉口、范泾大道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平面线形维持现状不变,范泾大道交叉口设桥下改路一处,起、终点接范泾大道,改路长度316.374m。本项目总投资为3782.4605万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540.6368万元。
2.6技术标准:
现状公路设计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规定的平原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00km/h。本次改造设计维持现状公路标准。
1、路基宽度:27m
其中:行车道宽:2?7.5m
中央分隔带:2.0m
路缘带:4?0.5m
隔离带:2?0.5m
非机动车道:2?3.0m
土路肩:2?0.5m
2、路面横坡:一般路段横坡为2%,超高路段根据超高坡率设置横坡。
3、原路面结构:
路面面层为沥青混凝土,基层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级配碎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除不设底基层外,其余与行车道相同。平面交叉口及中央分隔带开口部路面结构设计与行车道相同。
4、桥梁与路基同宽
5、设计荷载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桥涵:设计荷载:汽-20级
验算荷载:挂-100级
6、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300
大、中、小桥及路基:1/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其中一级建造师可不在证书有效期内),另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时止,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www.jszbw.com)”自主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清单(如有)和施工图纸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www.jszbw.com)”在报名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时止;
4.3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发售价:免费。
4.4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杭州品茗软件有限公司:郑明望 184*****631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许主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以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www.jszbw.com)”向招标人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时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嘉善县台升路信息科技城一期A区10号楼 | 地 址:嘉善县魏塘街道日月星辰小区26-2三楼 |
邮 编:314100 | 邮 编:314100 |
联系人:顾先生 | 联系人:倪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
标段 | 财务要求 |
施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
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标段 | (1)自2014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_2014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施工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6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 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注:①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完成。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其中一级建造师可不在证书有效期内),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
项目总工 | 1 |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完成。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 “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 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 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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