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紧急通知(福州市)
福州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紧急通知(福州市)
紧急通知福州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各投标申请人: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3]34号文“关于全省建筑行业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外省施工单位来闽参加工程活动的,必须提供由工程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否则,不准参与招投标活动”。为了使省外各投标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办理健康证明,原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2003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改为2003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省外各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的人员即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前往本工程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的健康证明,资格预审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文件查寻:福建建设信息网(http://www.Fjjs.gov.cn)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二ΟΟ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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