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摄影器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某部摄影器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摄影器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摄影器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
2019-XBJD2C-1007
三、项目概况
摄像机1台,摄像无人机1台,照像机1套,三轴电子稳定器1台,便携式监视器1套,外接录音设备1套,领夹式麦克风2套,图型工作站1套,制作背景幕布4个,设计台标:1个。
工期:60日历天,预算金额409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鼓动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供应商需提供未列入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军队物资采购黑名单的承诺(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年7月4日9时30分至2019年7月9日17时30分
2、获取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说明:报名时携带材料:
①以上述“第四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1、2、4、5、6条(除第3条以外,产品授权书在投标时提供)所要求的全部相关资质、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
②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名现场须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网站、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网站。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眭先生
地 址:兰州市
联系电话:********2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联系人:辛欣
2019年7月4日
标签: 摄影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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