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网上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 ||
行政区域 | 巴南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4日19:1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14:00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 巴南区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黄溪口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898 |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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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配置要求: 本次防雷装置整改项目以《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为主要依据,进行校内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范围包括:风华楼、朝晖楼、男生一舍、男生二舍、女生一舍、女生二舍, 礼堂、科技馆、门卫室、运动场旗杆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项目整改内容见询价附件。 | ¥140,000.00 | 1(项) | ¥140,000.00 |
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避雷带和引下线的材质需符合本技术方案要求,并在防雷检测报告中注明材质与大小,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中标方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按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进行验收,同时需要由重庆市防雷中心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要求所有按规定需进行建筑物防雷检测的项目均应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由中标方免费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直至整改全部合格,后续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检测合格后,采购方应收到由重庆市防雷中心出具的学校建筑物防雷检测全部合格的报告。中标方完成本项目后,应达到巴南区气象局关于防雷检查的要求。
4、需要按区气象局要求,留存全套过程资料,包括各处施工前图片,施工中图片,施工后图片。
5、防雷装置整改工程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要与拟定负责人一致。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中标方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按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进行验收,同时由重庆市防雷中心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要求所有按规定需进行建筑物防雷检测的项目均应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由中标方免费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直至整改全部合格,后续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采购方收到重庆市防雷中心出具的学校建筑物防雷检测全部合格的报告,并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15天内,支付项目款项的95%。质保金为5%,在取得防雷检测合格报告一年后支付。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提供的防雷设备产品,电源浪涌保护器质保一年,其余防雷设施(接闪带、引下线、地网等)质保五年。在满足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及按规定使用操作规范运行情况下发生故障或器件损坏等意外情况时,将对损坏的器件和故障进行免费的更换和检测调试维护服务。五年内接闪带或引下线如有生锈,5年内免费除锈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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