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环保局空气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莒县环保局空气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环保局空气监测设备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项目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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