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Ⅱ片区及黄湾土地整理测绘招标公告

大溪河Ⅱ片区及黄湾土地整理测绘招标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大溪河Ⅱ片区及黄湾土地整理项目测绘招标函(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凤阳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2、计划工期: 20个日历天,中标后2日内进场

3、招标项目名称:凤阳县大溪河Ⅱ片区及黄湾土地整理项目测绘

4、招标范围:对项目区进行地形测量(对于项目有技术关联的区域延伸50米);为施工过程提供技术支持;为竣工验收提供验收测量报告。对较大的沟渠进行断面测量。

5、工程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地形测绘标准,测绘标点(点之记)每平方公里5个,项目区田块测绘到位。

6、招标项目规模:第一标段大溪河土地整理项目Ⅱ片区总面积1741.11公顷,其中不动工面积407.1085公顷,建设规模1334.0085公顷,预算投资约3400万元,具体以省国土厅批准的工程施工费为准。

第二标段黄湾土地整理项目面积为1104.763公顷,其中不动工面积190.40公顷,建设规模1067.97公顷,预算投资约2300万元,具体以省国土厅批准的工程施工费为准。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凤阳县内

9、项目测绘费用:省厅批准的工程施工费1.5%以内下浮15% 。测绘费用=(省厅批准的工程施工费*1.5%测绘费率)*(1-15%),测绘费率不做调整。

10、标段划分: 二 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大溪河土地整理项目Ⅱ片区;第二标段为黄湾土地整理项目;

11、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满足设计需要。正式报告6份。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测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随机抽球方式测绘投标确认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本测绘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测绘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大溪河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为黄湾土地整理项目。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第二标段的抽签,抽签顺序按一、二标段先后顺序依次抽签。

10、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首先随机抽取对应自己的序号,该序号作为投标人进行二轮抽号的排序,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然后再由投标单位按签到排序的先后次序随机抽取号码,抽中1号球的就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抽中2号球的为本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开标顺序按一、二标段先后顺序依次开标。本次合格的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后选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2500元整。

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1: 凤阳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 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银行帐号: 131*****293********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名或收款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银行帐号: ****************4951

交纳时间:2011年2月12日15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

14、标书费:200元人民币/份,开标前现场缴纳。

15、付款方式:测绘施工结束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工程开工半年后支付测绘费40%,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支付60%(不计利息)。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1年1月26日-2011年2月1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1年 2 月 12 日15 时 00 分,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 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5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6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凤阳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张先生,****-*******

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夏先生,****-*******

随机抽球方式测绘投标确认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公告,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抽球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测绘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测绘任务。

3、我方承诺同意按公告规定价格报价,不作调整。

4、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5、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本项目测绘结束前不予变更。

6、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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